西乡法院首份“支付令”圆满执行取得良好效果

17.05.2016  09:06
        陕西法院网讯    “还有这样的法律规定,太简便简捷了!”近日,在受理一起借款纠纷时,立案法官建议当事人选择督促程序,申请“支付令”,实行简繁分流,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这也是该院发出的首份“支付令”。

        今年以来,西乡法院采取发放“支付令”等多种新方法加快办案进度,提高结案数,减少旧存量,促使全院结案率持续提高。

        2016年5月11日,陈全递交民事诉状起诉郭金要求其归还借款本金5000元,立案法官问明情况后,向陈全解释了督促程序的相关规定,建议陈某申请“支付令”,并当即递交支付令申请书,立案庭当场登记立案,次日通知被申请人核实情况后发出了西乡法院首份“支付令”,5月13日,就在案件受理后的第三天,被申请人郭金即缴纳了执行款和申请费,案件圆满处理完毕……陈全从法院领取5000元现金后,十分感谢西乡法院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追回借款,并表示:“法官办案真的便捷又省心,今后其生意上要不到的欠账将全部申请支付令”。

        以上案例仅是西乡法院加强执法办案的一个范例,西乡法院将用足用活法律规定,院庭长带头办案,全员办案,尽可能适用督促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简化诉讼文书式样,减少案件审批环节,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审案进度,提升案件质效。(文中当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