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男子参加朋友喜宴喝醉 竟再也没醒过来!

11.04.2018  09:47

  喜宴上多喝了几杯酒,他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醉酒后酒店休息男子再也没有醒过来

  昨日下午,西安城北团结村的一家酒店门前,从商洛来的何女士一家悲痛万分,因为她还很年轻的弟弟,被发现死在宾馆里。

  何女士说,弟弟何某今年29岁,在西安打工,还没有成家。9日下午,弟弟参加完亲戚家的一场喜宴后入住的酒店。

  熟知情况的人说,喜宴上喝的是自己酿的柿子酒,十四五个人喝了四斤多。

  从酒店的监控中可以看到,何某吃完酒席,因醉酒被亲戚扶进了酒店。当时,何某已经醉得非常厉害。

  同行人证实说,何某喝得多,有七八两的样子,路都走不了,“我晚上和何某住在一间房间,也没有发现异常。

  昨日上午,何女士给弟弟打电话,没打通,就过来看,结果发现弟弟已在酒店房间内死亡。

  对此,同行人说,他早上醒来后直接去上班了,没叫何某,主要是两人此前也不是很熟悉。

  何女士说,弟弟平常的身体挺好,没啥毛病。

  事发后,公安未央分局谭家派出所的民警介入调查,何某尸体也被送到了西安医学院进行尸检,最终要确定他的具体死因。

   聚餐饮酒过度致死酒友也有责任

  参加各种聚会,喝酒自然少不了。但若有人因饮酒过量送了命,同饮者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今年1月23日,陕西汉中的任某和另外三个朋友相约聚餐,饭桌上4人共饮用3瓶半白酒(每瓶一斤装),当晚11时许,任某因饮酒过度不幸身亡。后来通过调解达成协议,其他3人共给死者任某家属支付赔偿金10万赔偿金。

  2月3日晚,宝鸡一男子与12名同事参加周末聚餐,该男子喝了大量的酒,在回家途中突发呼吸心跳骤停,经抢救无效死亡。宝鸡市渭滨区法院受理了这起纠纷案件,后达成意外死亡赔偿协议,12名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补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34万元。

  陕西高瑾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瑾说,聚会喝酒,这几种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另一种情况是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编辑:王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