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今年目标:优良天至少211天 退出“全国后十”
今日零时许,西安市含光北路,一辆轿车上落满了法桐果实脱落后掉出的绒毛和粉末 华商报记者 赵航 摄
昨日上午,西安市含光北路,路边停放的一轿车上落满了从法国梧桐上掉下来的花粉 华商报记者 苗波 摄
“人努力,天帮忙,去年西安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11天。西安空气质量好转与人的努力有很大关系。今年的任务是,空气优良天数不少于去年。”昨日的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市长董军说。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西安市治污减霾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对全年治污减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目标
空气质量持续稳定 退出“全国后十”
2015年治污减霾的总体目标任务是:空气质量持续稳定退出全国重点城市排名“后十位”,并继续争先进位,进一步巩固渭河污染治理成果。
其中大气环境质量控制目标: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少于2014年(为211天)。
水环境质量控制目标:在保障生态流量的条件下,渭河干流西安段全程断面达到Ⅳ类水质。
据了解,2014年1月、2月、3月,西安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分别为4、3、7天,共计只有14天。2015年截至3月30日,西安前三个月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分别为14天、17天和21天,共计52天。
举措
全市不再新建、扩建燃煤设施
为了达到上述目标,全市范围内不再新建、扩建燃煤设施,各级审批部门不再办理燃煤设施项目的有关建审手续。
全市建成区范围内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拆除。9月底前,建成区外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能拆尽拆”,不具备拆除条件的鼓励采用电、醇基燃料、燃油、地源热泵等替代。
凡手续不全,违规建设的燃煤设施,一经发现,一律拆除。
列入拆改范围的燃煤锅炉,4月底前出台方案,制定建成区内所有煤炭经营场所、蜂窝煤生产和销售厂点取缔方案,公布取缔名单,9月底前完成“双清零”。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4月15日前完成辖区建成区内居民、餐饮业等蜂窝煤、煤炭用户摸排,制定具体“清零”实施方案。
9月底前,全市砖瓦行业18门以下轮窑以及立窑、无顶轮窑、马蹄窑等,建筑陶瓷(工业陶瓷)燃煤倒焰窑等窑炉予以关闭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