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销售顾问诈骗案开审 涉2千多万

16.10.2015  22:28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销售顾问马某2014年利用职务诈骗案,今天下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涉案金额高达2000多万元。

    庭审一开始,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起诉意见指出,2013年底到2014年6月期间,被告人马某在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担任销售顾问期间对外谎称,奔驰年底清仓优惠,他可以用工作人员身份低价买到奔驰车,并且以低于市场价40到50万元的价格先后与31位被害人签订了购车协议。被害人先后给马某的个人银行账户和4S店的公户汇入共计2000多万元的购车款,但最终只有前10名购车的被害人提取了车辆,其余被害人的购车款都被用来弥补已提取车辆的差价和用于马某个人挥霍消费。案发后,马某立即逃匿,2014年6月在广东湛江被公安机关抓获。

    公诉人:“被告人马某给被害人实际造成经济损失共计1280.5534万元,为掩盖其犯罪事实,马某将汇入其个人账户及奔驰4S店公户资金733.2万元用于弥补已出售的38辆汽车,低价提车客户的购车款差价剩余548.3534万元,被马某用于个人消费。

    法庭上,公诉人出示了被告人马某诈骗事实的相关证据,包括银行账户明细、审计报告、被害人证词、马某自己的供述等,马某对于自己诈骗的事实供认不讳。

    被告人马某:“我告诉他们(购车者)可以拿到员工最低价,其实是拿不到的,我就用这种办法跟被害人索要他们的购车款。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日对本案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