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宋庄”被指违建面临拆迁

08.11.2014  12:13

  远眺着骊山的一处院落,推大门进入,柿子树包围着多个工作室。这个西安临潼区的新兴艺术园区,近日因面临拆迁而在当地广为关注。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临潼分局向临潼区法院申请土地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目前,临潼区法院还在审理当中。

  画家租地搭建西安“宋庄

  2012年,刘健健等画家陆续找到了西安临潼区下和村这个地址,并设立了工作室。目前该区域有9名画家设立了工作室。园区的正式名称是“骊山艺术工作室”。这个地方被当地艺术界人士冠以西安“宋庄”称号。

  里面的4名画家来自西安纺织城艺术区。2006年左右兴起的西安纺织城艺术区,鼎盛期有60名画家入驻。此后,由于租金遭到哄抬,加上当地政府部门接管,画家纷纷出走。

  画家们用以搭建工作室的地块,是一个废弃养猪场和一个废弃井边池。

  2003年1月,西安临潼区下和村村民和力承包下和村原造纸厂的土地,从事养殖业,承包期为30年。2008年养猪场亏损后闲置。

  2013年前后,刘健健等8名画家承租了和力养猪场的土地,改建为工作室。《申请转让出租养猪场土地使用合同》提到“因经营不善,导致亏损停业”。

  当时正是临潼区“创卫”时期,因为建设艺术园区能改善环境,该租赁合同很快得到下和村村委会的批准。园区工作室在原养猪场的格局内进行了打桩、加高、加固等。

  2013年5月1日,另一名画家洪涛在养猪场旁边承租了村民杨云璋的土地,为一块废弃井边池,废弃近30年。洪涛接手该地块后,在上面修建了桩式钢结构,周围的果树保持原样。

  申请复议无效 市府支持处罚

  园区成立后半年内平安无事。

  今年五六月间,网上流传该地为“别墅”的消息。“骊山艺术工作室”遭到政府主管部门调查。

  7月16日,临潼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派员现场查勘后,称“骊山艺术工作室”没有履行文物报批手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陕西省秦始皇陵保护条例》相关规定,下发了限期“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原貌”的通知书。

  土地原承包人和力认为,“我们村就在保护区内,世居于此,文物保护单位也从未下发过在保护区内禁止建房的通知公告,村民照样建房。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作出“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的处罚决定。

  画家们开始维权。刘健健等画家向西安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在画家申请复议后,西安市政府支持西安市国土资源局的处罚决定。

  核心争议:用地是否合法

  该事件的核心争议是土地属性。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临潼分局的相关负责人王琼告诉南都记者,“这宗地没有用地手续,属于非法占地。”她认为依据的核心法律之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画家们则认为这是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当事画家程洪认为,他们的承包合同经过了原承包人、村民代表和村委会三方同意,为有效合同。

  画家程洪认为,他们的承包合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程洪认为,园区用地原为养猪场,后经营不善倒闭,满足上述法律条款。

  针对程洪的意见,西安市国土资源局临潼分局的相关负责人王琼称,“谁说养猪场破产了?把证据拿出来。

  针对土地管理部门“没收新建的建筑物”的提法,程洪称,“园区不属于新建,而是在原有养猪场基础上的改建。此外,周围的树没有动过。

  针对拆迁纠纷,知名艺术家岳路平认为,“这个拆迁事件是熟悉的剧情,和北京的宋庄类似。该事件折射出文化产业的现状,即土地或房产所有权暧昧的状况。”(记者 高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