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荣获2015年西安市先进集体称号

14.05.2015  11:45

近日,西安市委、市政府隆重举行2015年西安市庆五一暨表彰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大会,会议表彰了各行各业、各条战线涌现出的一批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此次大会上,西安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被光荣的授予“西安市先进集体”称号,这是该市法律援助机构首次获此殊荣。

近年来,西安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致力于为困难群众依法维权的法律援助事业,不断推进法律援助网络化建设,将援助的触角深入到相关部门、社会团体、基层社区、村组,为服务困难群众搭建起了一座方便快捷的平台。截至目前,已在工、青、妇、残等部门设立联络部(站)141个,在街道(乡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78个,在社区(自然村)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站(点)1292个,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设立“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站”37个,在劳动监察执法部门、律师事务所、高等院校等设立“法律援助爱心工作站”13个,在劳务市场、公证处、劳动争议仲裁庭等设立“法律援助便民接待窗口”8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四级便民网络基本形成,打造了“城内半小时,城外一小时”的法律援助服务圈,拓宽了服务渠道,方便了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

为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西安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着力在全市推行法律援助便民举措,畅通申请渠道,出台了《西安市法律援助十条便民举措》,将法律援助审查标准由“低保”扩大到了“低保的2.5倍”,对农民工、残疾人、65岁以上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不再审查经济状况,直接给予援助。扩大了受案范围,把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受案范围,使更多困难群众享受到法律援助服务。对边远乡村和经济困难群众较为集中的场所,开通了“法律援助巡回受理车”,巡回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免费受理群众法律援助申请,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同时,针对不同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大力推行预约服务、流动服务和上门服务,开通了网上咨询和受理途径,创新了便民形式,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近五年来,西安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和指导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和承办法律援助案件38460件,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123609人次,挽回各类经济损失2400余万元。在所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中,群众满意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郑国梁)

来源:西安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