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公开征求各方意见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住宅小区物业收费分为四个等级,并实行“一费制”;停车收费将执行单一收费方式,不再划分停车场类别,如果按月缴纳车费均执行室内每月每车位80元的标准……昨日,西安市发改委在网站上公布了《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并公开征求各方意见。
物业费上涨:
收费分为四个等级 含电梯费公摊电费
根据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由高到低设定为一级、二级、三级、等外四个服务等级(物业服务凡达不到三级服务标准的,收费按等外标准收取),按照高层、多层分别调整收费标准。调整后,高层一级住宅从每月每平方米1.5元上涨到2.2元(包含电梯费和公摊电费),上涨幅度为10%,多层一级住宅由每月每平方米0.45元(可上浮40%)上涨到0.85元(包含公摊电费),上涨幅度4.9%。据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虽然从价格上来看是上涨了,但其实是将原来业主需要缴纳的电梯费与公摊电费包含在物业费中。从实际上来说上涨幅度非常有限。
本次价格调整借鉴了成都、济南等城市的做法,对目前一些高档小区,物业企业提供的服务超过高层一级物业服务标准的,可在高层一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5%。为了规范收费行为,物业企业执行浮动收费标准时,物业服务标准必须经过住建部门审核备案后执行。多层住宅按基准价可上浮不超过20%的原则制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停车费下降:
实行单一收费方式 室内每月每车80元
根据新“办法”,我市将简化服务等级,实行单一收费标准。目前,停车服务费基本执行一类收费标准,借鉴兄弟城市的经验,取消现行停车服务费三种类别收费,实行一种收费形式。同时,调整计费单位,以车位为单位进行收费。与西安市城市道路和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接轨,将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按大、小车型收费改为按车位收费。
室内停放,每月每车80元,露天60元;按次计费的话,室内每车每次5元,露天4元。相较目前执行的标准,机动车停车服务费室内降低46.7%,露天降低25%。
放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机动车及摩托车停放服务费。从调查情况看,目前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内非机动车及摩托车拥有量呈减少趋势,许多小区对这类停车已实行免费管理,且社会上的非机动车及摩托车的停放收费均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因此,本次价格调整放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机动车及摩托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需要实行收费管理的小区,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双方通过合同约定。
据了解,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请于2020年7月5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西安市发改委。邮寄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2号楼西安市发改委收费与服务价格处;邮编:710007;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传真电话:86788881。
编辑: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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