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灞桥:启用律师阅卷电子平台
为了提高律师阅卷工作效率,提升工作水平,近日,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启用电子阅卷平台,并进行全方位改革和规范,以优质高效服务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拓宽服务平台,启用电子阅卷。 软件硬件齐抓。配备了专用律师阅卷室、阅卷专用电脑、互联网电脑、刻录机、光盘、扫描仪等设备。同时,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规范电子卷宗制作,提高电子卷宗质量,做到与纸质卷宗一致,清晰完整。
做好卷宗安全保密。该院电子卷宗水印采用“1+2”模式,即在每页电子卷宗上加印律师姓名,律师执业证号和阅卷编号的组合,避免泄密事件发生。
全面实行免费阅卷。为避免矛盾纠纷,在未解决律师阅卷收费许可及标准的情况下,该院律师阅卷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免费为律师提供光盘刻录服务。
完善工作制度,简化规范程序。 深入学习《刑诉法》、《刑诉规则》辩护与代理章节和《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等法律法规,重新修订《律师阅卷规定》,制作“二表一卡”:律师阅卷申请表、意见反馈卡、预约卡,完善工作制度。
规范细化接待流程。按照案件信息公开系统预约与代理工作和办案系统的程序要求,设计完整规范的“六步式”阅卷流程:申请登记——案件绑定——登录试用——电子阅卷——卷宗复制——意见建议,并由工作人员对相关情况进行系统录入(导入),整个流程完整规范。
简化程序,实现多头管理向统一管理转变。现阶段,律师阅卷在带齐律师证、委托书和指派函的情况下,只需填写律师阅卷申请书、提交资料,经案管接待人员核实后,即可调阅电子卷宗并刻录,无需再向公诉部门承办人预约、申请,也不会因为承办人讯问、出庭等原因无法及时安排,彻底解决“阅卷难”的问题。
提升服务水平,打 造律师之家。 畅通预约渠道,制作预约卡,提供电话、现场及信息公开网3种预约方式供选择。律师接待过程中,提供电子阅卷的同时,根据律师的不同需求,继续提供多样化可供选择的阅卷方式。
当日当时、高效服务。按照规定,应在三日内安排阅卷,但该院要求,无论是否预约,尽量做到“当日当时”,并为此进行分工调整,实行专人负责,多人协助的原则,保障随到随阅。电子阅卷平台10月13日启用以来,截至发稿日(11月11日),该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共接待律师阅卷25人次,全部采用光盘刻录形式当场办理。
提供现场体验服务。在阅卷的同时,主动为律师开通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查询帐户及密码并当场打印交付,律师可当场登录互联网试用。这样律师足不出户,即可随时了解案件程序性信息及进展情况。
良性互动,改进工作。通过接待交流、意见反馈卡征求意见建议,收集、解决问题,不断改进工作。开展“贴心”服务。文明接待,微笑服务,律师离开时注意保密强调和随身物品提醒,使案管办真正成为“律师之家”。
深化阳光检务,促进公开公正。 为进一步方便律师了解案件信息,该院在一楼大厅配备有触摸式查询仪,在律师阅卷室配备有互联网,可以现场登录案件信息公开网试用。指定专人,及时更新查询信息公开网案件信息;同时,建立重要案件信息及法律文书公开情况每月通报机制,督促提醒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并对公开情况开展监管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该公开的案件信息依法、全面、及时、规范公开,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规范办案行为,促进公正执法。
(供稿: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