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部分摊贩违规使用液化气 安全存隐患
液化气罐一旦管理不善,无疑就相当于一个爆炸源,埋下重大安全隐患。昨天中午,安徽芜湖一家私人小餐馆就因为液化气罐爆炸,瞬间引发大火,造成17人遇难。那么西安的液化气罐使用情况如何?来看记者的调查。
中午十一点多,在陕西省人民医院路南的巷子里,一个流动小吃摊贩车旁边挂着的液化气罐引起了记者的注意。
记者:这是液化气?
摊贩:煤气(液化气)。
记者:这个(饼)用蜂窝煤什么的都做不成是不?
摊贩:用蜂窝煤就糊了,这安全挺注意的。
记者:也知道这个危险是不?
摊贩:都知道,一般像这种小贩都注意着,不用就关掉了。
而在不远处的另外一个流动摊贩处记者看到,这里同样使用的是石油液化气。而当记者询问使用液化气罐是否安全时,这名摊贩迅速将摆放在外面的罐体移到了里面。
记者:这是液化气还是啥?方便是不?
摊贩:嗯。
记者:这让用不?用这危险还是咋回事?
商贩:嗯,是危险。
在西安东郊伞塔路上记者看到,这里的摊贩大多数都没有使用液化气罐,但仍有个别商贩明知道使用液化气罐有一定的安全隐患,但仍然违规使用。
摊贩:在家都经常用这个。
记者:在这用时咋用?放在哪了?
摊贩:就放在前面这。
记者:放在这没有危险?
摊贩:放在这跟前肯定危险,太热了不行。
记者:有人查吗?
摊贩:肯定有人查,这个管得厉害的很,就是不让用,我们也没办法了,反正要淘汰了。
记者了解到,2012年《西安市城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中第十九条规定,公共经营场所严禁使用钢瓶液化石油气,但在记者调查中却发现,为了方便、便宜,仍然有部分小吃流动摊点使用液化气罐,并且很多人的安全使用意识比较差,存在一定的隐患。
西安公安消防支队雁塔西路中队副中队长曹一帆:移动商贩在使用液化石油气罐时,不能够完全按照安全生产流程来操作这些液化石油气罐,一是处于这种人员密集场所,二是处于人流量流动比较大的场所,一旦发生危险,造成的危害是我们难以想象的。
另外记者了解到,按照《西安市城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中第五十三条规定,违反该细则中有关规定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