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通知要求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执纪监督问责工作
在2015年双节来临之际,省纪委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好中央和省委节俭廉洁过节要求,加强监督检查,严明纪律要求,严肃执纪问责,认真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问题。
通知指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保障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央纪委印发的《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通知》和省委关于节俭廉洁过节要求,作为坚持依规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抓手,纳入严肃政治纪律、严肃组织纪律、严肃廉政纪律、严肃财经纪律、严肃生活纪律的具体内容,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省各项廉洁过节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坚持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其主体责任;对纪委(纪检组)监督工作不力造成的严重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追究其监督责任。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严明纪律规定,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作风建设纪律规定情况的日常监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作风建设监督责任,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过节纪律规定的行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坚决同不良风气作斗争。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纪律意识,厉行勤俭节约,以具体行动持久深入反对“四风”。(见习记者 董渺 通讯员 杨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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