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对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镇,可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去年初,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按照省委书记赵正永的讲话精神,省发改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的意见》,2015年7月以省委、省政府两办文件印发。
小城市培育按照建设管理城市的标准和理念创新试点镇体制机制,赋予经济发达镇与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限,有利于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步伐,探索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的新路径;有利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现代文明向镇村延伸、覆盖和辐射,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有利于提升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权责一致的乡镇管理和运行新机制。
小城市培育“点亮”新型城镇化
岐山县蔡家坡镇、富平县庄里镇、神木县大柳塔镇、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恒口示范区)四个镇被确立为首批“小城市培育试点镇”,首批试点为期五年。从镇到市,要经历怎样的改变?
近年来,蔡家坡这个有着“关中第一大镇”美誉的地方因其经济快速发展变得热闹非凡。冬日,天气严寒,在蔡家坡的街道上,依然人头攒动,餐饮小吃店、服装店等商超卖场人来人往,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蒸蒸日上的繁荣景象。
眼下,这里正在实现着从“镇”到“市”的历史性飞跃。“把有条件的中心镇培育成产业集聚、人口集中、功能集成、要素集约的小城市,是推进新型城镇化、转变发展方式、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去年以来,国家相继开展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试点、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小城市培育”也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我省决定在四个镇开展小城市培育是省委、省政府着眼我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全局,贯彻落实国家工作部署,顺应形势变化和群众期盼、加快新型城镇化的具体举措。
据了解,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由浙江省首创,之后,广东、山东、安徽、湖北、福建等省份逐步推开,形成了一些有效做法和模式。在借鉴了这些地区的成功经验之后,我省结合自身实际,拉开了“小城市培育”大幕。
五项措施 助推小城市发展
为搞好“小城市培育”试点,我省提出5项保障措施。
机构设置。围绕构建“小政府、大社会”治理模式的目标,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结合镇村综合改革,科学界定试点镇政府职能,鼓励机构职能整合、一套人马多块牌子。选优配强试点镇党政领导班子,党委书记一般由县(市、区)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兼任。
财税政策。在试点镇加快建立一级财政体制。试点镇土地出让净收益县(市、区)留成部分和在试点镇征收的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全额返还用于试点镇建设。由政府、银行和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小城市培育发展基金,主要用于试点镇基础设施、园区建设和产业培育、公共服务能力提升。
要素保障。建立试点镇建设用地保障制度,协调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到试点镇设立分支机构,支持有条件的试点镇设立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优先推动教育、医疗资源向试点镇倾斜。
依法治理。县要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赋予试点镇相应的经济类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权和市政设施、市容交通、社会治安、就业社保、户籍管理等方面的社会管理权。
组织实施。建立小城市培育试点年度绩效考核奖励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试点镇要按照“一年一个样、五年大变样”的培育要求,抓紧制订试点总体方案和年度计划,确保试点取得明显成效。
制度创新、体制机制改革 激发小城市活力
小城市培育目前具有天时、地利、人和与极具活力的块状经济的产业优势,但是,小城市培育的最大优势来自于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小城市试点,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采访中,四个镇的负责同志不约而同地这样说。据介绍,这几个镇已经具备了迈向小城市的基础条件,但近年来,这些强镇的发展日益受到现有体制机制约束,面临着“小马拉大车”等困难和问题,急需扩大发展空间。
此次试点,这些镇将被赋予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重点扩大财政支配权、土地收益权、行政执法权和事务管理权。由政府、银行和社会资本共同设立小城市培育发展基金,因地制宜发展旅游、设施农业、大工业配套等特色产业,积极培育互联网+新业态。
试点按照“多规合一”要求,破解土地制约瓶颈。推进试点镇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有机统一,并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等相互衔接,统一技术规范和标准,突出地域、人文、生态等特色,强化规划约束,严格规划红线。
小城市和大城市之间是什么关系?培“小”促“大”,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此外,试点镇在行政管理、社会管理、生态环境、投融资体制等领域可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来源:陕西日报)
责任编辑/孙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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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11:38 20.01.2016 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