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长了牙的环保法规咬出成效
昨晚“西安环保”微信公众号推送了头条文章《撕掉的只是封条吗?》,引起了广泛关注,也引发了诸多思考。那么,对于这种严重的违法行动,您又怎么看呢?
先不急着抢答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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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推出的评论文章
我国的环保法规不断完善,以新的环境保护法修订为标志,群众形象的称之为长出了獠牙,显示了依法治污的坚强决心。然而,无视法律权威的现象时有发生。
近日,陕西省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陕西华力家具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散乱污”企业公然撕毁封条,私自接电,非法重新投入生产并排放气型污染物。对此,执法人员向公安机关进行了移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有“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等行为之一的,或将接受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法律规定了单位以及个人的行为底线,是不可逾越的硬约束。在与国外同行交流时,他们都谈到,越是宣扬自由的国度,越是敬畏法律,只要对某个单位或个人谈到其行为已经触犯法律,对方立即噤若寒蝉,非常配合,其在各个阶段的教育也强调法律是禁区,守法是基本素质和要求,一旦宣布其行为违法,很少有反抗的。而我国是个人情社会,面子观念强,视会钻空子为能耐,千方百计游走在法律边缘。这种国情的差异直接影响了法律的实施效果,需要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方面下更大的功夫,逐步扭转重人际关系而轻法律约束的心态,不断强化法律的权威性。
当前,我国的环保法规已经覆盖非常全面,一般的环境违法行为都能找到对应的约束条款,但丰满的牙口能否咬出成效?
一靠执法人员对环保法规的熟练掌握。
二靠积极巡查、主动执法的意识。
三靠不折不扣、铁面执法的办案决心。
对环境质量严重下降的局部地区,环境违法现象绝不是个例,只要举起亮出了牙的法律,就会有收获,而对少数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可以起到警醒、挽救一大片的教育效果。
群众对环保法规的敬畏不在于说其框架体系有多完善,语言有多优美,而是让胆敢试法者受到严惩,进而使广大群众的灵魂深处被触动,行为知止。为此,要提高环境执法的质量,并加强对典型执法案例的宣传。可以说,西安市的这四起撕毁封条的行为在全国类似行业都有发生,其他地方也查处了不少,可收集后整理成册,专门印发给这些行业开展宣传,以免更多企业重蹈覆辙。
宣传工作历来是我们党执政的优势所在,但从阅读量看,很多有影响力的环保信息平台还未被充分关注。简单估算下,2000多个县级、300多个市级以及省级环保机构,每个单位只要有15个人加入,就是接近4万的关注量;那么多企业,每个企业只要有2个人留意,又是巨大的关注量;此外,还有为数不少的高校学生、社会志愿者等。可以推测,很多正在从事环保工作的同志都还没重视相关执法信息的传递,面向社会的广泛宣传效果可想而知,需要持续发动,让环保真正融入群众日常生活中。
良法与善治是两个有所区别但又紧密联系的环节。良法的基本特征就是长有牙齿,敢于对不良现象亮剑。而在善治的初期,处于磨合状态,往往严字当头,但通过以案释法,以案传播法,明底线、划禁区,大家慢慢有了服从意识,违法行为也就得到有效控制了。对环保法规,目前正处在实施过程中的激烈碰撞期,既要像西安环保那样敢于张嘴咬住非法排污行为,直击痛处,更要利用各种媒体将案件公开,抓好教育工作,避免无知无畏者一批批在法规的禁区里碰得头破血流,屈人以理是上策。
编辑: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