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电商和监管部门应联手对假货“亮剑”
电商平台上的假货问题更需要淘宝等电商和监管部门共同面对,双方需要本着理性、建设性的态度,联手打击假货。工商等监管部门作为服务部门,应当创新监管方式。
近日,工商总局针对网络交易商品的一项定向监测,将阿里旗下的淘宝电商平台中存在的假货问题推到了聚光灯下。监测结果显示,在接受监测的各购物网站中,淘宝网的正品率最低,仅为37.25%。
针对工商总局的监测结果,淘宝官网在作为回应的声明中表示,对假货的打击,淘宝做了大量工作,但的确还不够好。同时淘宝希望监管部门能够包容创新,提升监管的服务水平和能力。
淘宝等电商平台历年假货不断,对消费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有必要加大人员和技术投入,增强打假力度。但是客观来讲,电商平台上的假货问题更需要淘宝等电商和监管部门共同面对,双方需要本着理性、建设性的态度,联手打击假货。
必须正视,电商作为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近几年得到了飞速的发展,而假货问题作为电商行业一直以来的顽疾和制约其发展的瓶颈,在很大程度上也反映了传统监管方式难以适应互联网创新的尴尬。工商等监管部门作为服务部门,应当创新监管方式,杜绝懒政思维。
电商和监管部门联手打假,或许需要监管部门“走进去”。作为背靠互联网技术兴起的新经济平台,淘宝等电商平台和传统交易市场在规模和形式上都有着重大差别,这种差别对监管部门的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而监管部门入驻淘宝等电商平台开展工作,可能是实施监管最简单,也最有效的方式。
其次,联合打假需要淘宝等电商平台“敞开来”,配合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政府监管部门实施监管,是以电商提供的数据为基础的,这就需要淘宝等电商平台在数据安全可控的情况下,尽可能向监管部门开放更多的信息数据,以方便监管部门的监管。
最后,淘宝等电商平台和政府监管部门联手打假,需要发动更广泛的社会力量,才能使效果最大化。实际上,淘宝已经认识到了这种需要,据1月28日下午的消息称,淘宝已宣布成立由300人组成的“打假特战营”。
需要注意的是,在淘宝回应工商总局监测结果的声明中,淘宝对此次监测的程序和结果的正确性和客观性提出了质疑,并就此向工商总局提出了投诉。就此,有必要再次呼吁,电商平台假货横行,一是电商模式的漏洞所致,二是监管部门监管手段的落后所致,无论是电商平台还是监管部门,都需要正视自身对此负有的重要责任,只有这样,联合打假才有可能得到落实并收到效果。
实际上,假货的存在一直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假货不仅是电商之痛,也是传统的商品市场之痛。传统商品市场中,假货威胁到的是消费者等权益人的利益,而对于淘宝等电商平台而言,过多的假货则会蚕食消费者对电商平台的信任。
从更广阔的意义上讲,电商平台作为创新的经济平台,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阿里与监管部门需要联合起来打击假货,就是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