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法院:走访调解员倾听心声 做实“一村一调解”工作

15.07.2016  16:32
        陕西法院网讯    为了深入推进“一村一调解”机制,将该项工作做细做实,7月4日至11日,周至法院“一村一调解”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全县各镇及部分村调解员进行了走访、业务培训和指导,听取意见和建议,确保该项工作向细向实开展,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通过对全县16个镇、5个村的实地走访,山区4个镇的电话询问,院调解办工作人员汇报了近期法院“一村一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对当前重点工作和下一步工作思路与调解员进行了沟通交流,并听取了当地综治办干部、司法所干部、委托调解员对工作开展提出的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在富仁镇委托调解站,对该站档案资料进行了查看;在终南镇,对制作的调解协议进行了规范性指导;在四屯镇,与综治办主任进行了交流,听取了意见;在楼观马岔、广济斜里、马召中兴村,与调解员就矛盾化解和协议制作进行了交流;通过电话对厚畛子调解员提出的问题进行当场解答。

        通过走访了解,调解员中仍然存在着口头“说事”的习惯,不注重工作日志记录、谈话记录、材料收集,协议内容不具体、用语不规范等问题,这还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及时改进。

        在走访过程中,院调解办还对发现的一名具有丰富交通事故调解能力、热心矛盾化解工作的任秀芳女士进行了考察,聘请其为交通事故专业化调解室调解员。

        在今后的工作中,院调解办将及时与各镇综治办、镇村调解员沟通联系,争取年内在每个镇建立2至3个“规范化委托调解室”,进行“一对一”培训指导,重点培养,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建立示范效应。同时,全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开展委托调解工作,确保“一村一调解”工作扎实开展,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当地,为全县“一网四制”工作和社会综合治理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