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调降增长目标, 大力转变发展方式
经济增长目标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重要内容。“十五”规划确定的经济增长目标是年均7%左右,“十一五”规划是7.5%,“十二五”规划下调为7%。自“十一五”规划以来,发展目标的量化指标分为预期性和约束性两类,经济增长目标属于预期性目标,名义上不具有约束性,但它在人们心目中的分量依然很重。
正在制定的“十三五”规划会将经济增长目标定在什么水平,是人们非常关注的问题。从目前的讨论来看,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维持7%不变,或小幅调整为“7%左右”;二是下调至6.5%左右。我们认为,为了适应和引领新常态,“十三五”规划会将经济增长目标下调到6.5%左右,这样做,可以为转变发展方式赢得主动性。
中国经济要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方式需要实现转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
进而,我们要探索全面发展、协调发展的方式。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落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五位一体是全面发展的主要内容,经济建设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但并非全部内容。在协调发展的要求下,则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加快欠发达地区发展。
转变发展方式是“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只有促进全面、协调、平衡的发展,改革发展的成果才能更多、更公平、更实在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人民幸福的目标才能真正实现。有关部门应该为转变发展方式投入更多的精力和资金。为此,应该适度下调经济增长目标,减轻他们保增长的压力。
如果“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经济增长目标跟以前一样,一些部门的行为模式也可能维持不变,仍然片面地强调经济增长,而对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不够重视;或许仍然依靠投资、产能扩张的老路。这些旧的发展方式会造成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的不均衡。这不利于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不利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未来五年,中国经济潜力仍然很大。下调经济增长目标至6.5%左右,不是说中国经济的潜在增长率就是这么高,而是为了掌握更多的主动权。中国经济几十年的高速增长,是我们可以掌握主动的基础。2014年的GDP比2000年实际增长了2.68倍,十六大提出的2020年GDP比2000年翻两番的目标可以提前实现。这使“十三五”规划可以在经济增长目标上降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