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财政局着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围绕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深化社会领域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通过统筹制度建设、业务培训、预算编制、组织实施、绩效评价等多项工作安排,延安稳健有序地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保障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规范运行
坚持以制度打基础,由点到面,指导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稳步推进。2013年,结合省厅对公共演出实行政府购买服务要求,出台了《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活动实施意见》和《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活动实施细则》,指导和规范了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的顺利进行。2014年,印发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财政内部分工通知》,从财政内部夯实了政策制定、宣传培训、组织指导和推动、调研和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责任,形成了承接到位、配合有力、指导及时的工作机制。2015年,按照中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要求,制定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编制了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将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中介技术服务、政府履职所需辅助事项及其他事项共6类65款302项事项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印发了《关于在市级预算单位实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购买主体逐项目制定实施方案,以体现财政对购买服务事项的要求,把控时间节点,跟进采购、资金安排和管理监督。2016年,为做好对政府主导运作的新开工棚改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积极适应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对棚户区改造融资模式调整要求,出台了《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必须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必须委托政府采购集中代理机构采购承接主体,指导了政府购买棚改融资工作的规范运作。
二、强化宣传培训,为政府购买服务扩面提供人力支撑
2015年,在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时,随文要求市县区财政部门要加强宣传,加大力度培训购买主体,并跟进了相应措施。一是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制成简版,发给局机关各科室,以便于随时学习和对照操作。二是将《办法》与其他预算管理政策性文件辑录成册,发放给局机关各科室和市级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及主管领导,确保其手头有政策,随时可以学习和查阅。三是坚持将政府购买服务融入财政改革培训大局之中,大规模组织和开展培训。两年来,围绕预算管理、绩效管理、政府采购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财政监督检查等重点改革,培训市县区财政人员和市级预算单位人员2000多人次,培训力度前所未有,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扩面推开既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也提供了人力支撑。
三、加大力度推进,确保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
2015年以前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主要在公共演出服务领域开展,市本级每年大约购买300场公益性演出,支出400万左右。2015年,按照省厅要求,市本级加大实施力度,多次召开会议,对年初部门预算事项重新梳理,确定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细化项目内容,汇编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政府购买服务由以前年度的单一购买公共文艺演出拓展到刊物印刷、公共文化、课题研究、科普宣传、法律援助、社会保险、基本公共安全服务等7类、22个项目,并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办法核定对延安电视台和延安日报社的补贴。今年,更是从预算源头抓起,一方面,在市本级全面编制包括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在内的政府采购预算,并将其作为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凡未列入预算事项,均不安排资金。另一方面,全面实施绩效评价,建立财政智库平台,引进专家参与绩效目标设定和审核,并随部门预算一并批复采购事项和绩效目标,市级部门预算、专项预算已实现了绩效目标全覆盖。同时,高度重视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项目工作的规范化运作,今年,全市投资79.54亿元的第一批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的27个项目,全部通过政府采购实施,国开行陕西分行为这批项目与承接主体签订了62亿元的贷款支持合同。目前,围绕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编制和民政、教育、文化、房产、残联5个部门试点工作,在市级和县区加大力度推行,切实做好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信息公开、组织实施、合同执行监控等各环节工作,确保政府购买服务在全市“一盘棋”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