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组织“12•4”财政法治宣传活动 切实加大财政法治培训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做好依法治国新形势下财政法治工作,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省财政厅于12月2日至3日在西安举办了全省财政法治培训班。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西咸新区、省直管县财政局分管局领导、法治机构负责人,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的法治联络员近140人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邀请省政府法制办宋昌斌主任和省财政厅政策法规处刘普庆调研员分别围绕依法行政和新预算法进行了专题讲座。省财政厅康仲涛副厅长主持培训。
依法行政专题讲座持续两个多小时,宋昌斌主任重点围绕为什么要依法行政、什么是依法行政和如何推进依法行政这三个问题展开,对依法行政的起源、概念、基本原则、目标、途径等问题做了深刻阐述,对依法行政中权力的来源、公权的使用、依法决策等依法行政的本质问题做了深刻剖析。辅导高屋建瓴,既有理论深度、又有案例分析,旁征博引,深入浅出,使大家深受启发,对加快推进全省依法理财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新《预算法》培训过程中,厅政策法规处刘普庆调研员对新预算法从修订背景、意义、重点内容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解读,并重点就改进预算控制方式、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法律责任等九个方面,从理论和实践多个角度,为学员作了深入细致的专题讲授,使参训人员充分认识到新预算法对优化财政管理环境、强化财政管理手段、发挥“经济宪法”地位的重大意义,对于增强财政部门预算法治意识,规范预算管理程序,推进依法理财打下了良好基础。
康仲涛副厅长在培训班小结时指出,广大财政干部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始终牢记“为国理财、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增强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的能力。他要求,抓好依法行政的贯彻落实工作:一是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二是要推进财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三是要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四是要建立健全财政行政执法监督评价机制,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五是要加强财政法治队伍建设和人员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财政法治队伍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中的导向和保障作用。
随后,省厅组织各市和部分县区财政局就财政“十二五”法治工作和财政“十三五”规划进行了座谈,听取了汇报。政策法规处才家炜处长从完善财政法律制度体系,全面推进依法理财,做好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加强执法监督,组织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深入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等六个方面提出了我省财政“十三五”时期法治工作的发展思路,要求各市县做好对接,认真谋划好本地区财政“十三五”法治工作。同时,要结合当地工作安排,认真组织好“12·4”财政法治宣传活动,把财政法治宣传落到实处。
作为“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一项宣传活动,期间,省厅还向参加培训单位及学员发放了《法律视角下的财政问题研究》、《陕西省财政行政执法指南》、《财政行政执法法律法规汇编》、《陕西省财政“六五”法治宣传教育资料汇编》等书籍、资料400余册。
(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