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推动了党风政风的持续好转。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日前,省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这10起问题为: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王西科公车私用等问题。 2016年3月,王西科乘坐该院公务用车,往返西安办理私事。2015年7月至 2016年5月期间,其在配备公车情况下,违规领取补助油票200升,3次前往西安相关高校进行无实质内容的参观同时领取出差补贴。2017年9月,王西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收缴违纪资金。
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电线电缆检测中心主任徐森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 2015至2017年,徐森收受线缆送检企业所送价值8000元的购物卡。2017年6月,徐森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该院党委书记、院长雷广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汉中市汉台区政协主席赵建武违规操办生日宴问题。 2017年1月,经赵建武同意,区政协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陈永祥、工作人员黄超违规为其操办生日宴,邀请非亲属30人参加,赵建武收受礼金4000元。2017年7月,赵建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陈永祥和黄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西安市莲湖区北院门街道办违规发放购物卡等问题。 2015年下半年、2016年,该街道办违规发放购物卡和有价纸券,共计10.47万元。2017年5月,该街道办主任米健、副主任张伟、行政办公室主任张学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区委组织部调研员、该街道办党工委原书记王超被诫勉谈话;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区纪委副调研员、该街道纪工委原书记张好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延安市安塞县人民检察院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5年11月和2016年4月,该院虚构加班记录等资料,超范围发放津补贴,共计20.25万元。2017年3月,该院检察长赵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渭南市临渭区残联理事长姚国强组织公款旅游问题。 2016年7月,姚国强擅自变更外出学习行程安排,组织35名干部职工前往太白山景区游玩,公款报销费用3.98万元。2017年6月,姚国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人员退赔应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
宝鸡市太白县体育运动中心主任赵玎公款吃喝等问题。 2016年3月至5月,赵玎多次违规使用公款宴请私客,安排单位财务人员购买烟酒花费2500余元,以公车加油、购买茶叶等名义将相关费用在单位报销,公款报销私家车加油费800元。2017年6月,赵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赔应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
咸阳市乾县图书馆馆长畅大卫公车私用问题。 2017年4月,畅大卫多次使用印有“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公车办理私事。2017年5月,畅大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榆林市清涧县住建局党组成员白士收、招标办主任白宝宁、县污水垃圾处理服务中心副主任惠宝宁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2017年2月,白士收、白宝宁、惠宝宁3人在处理某小区电梯停运问题过程中,违规接受房地产开发商和业主代表的宴请。2017年4月,白士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白宝宁、惠宝宁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安康市汉阴县漩涡镇金星村党支部书记李光胜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 2016年12月,李光胜在营业性酒店为儿子结婚设宴15桌之后,又于2017年1月在村民何某家中再次设婚宴16桌,违规收受礼金1.4万元。2017年6月,李光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对中央、省委三令五申置若罔闻、顶风违纪,触碰纪律红线。这10起问题中,有的不收敛不收手、违规收受礼品和购物卡,有的搞变通、虚构记录违规发购物卡、发津补贴,有的擅自变更培训路线、搞公款旅游,有的将吃喝费用公款报销、中饱私囊,有的公然私用有公务标识的公车,有的违规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有的异地分批操办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这些受到处理的党员干部,明知有纪律要求,但仍心存侥幸、我行我素,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受到严肃处理。
通报强调,中秋、国庆假期将至,要坚决防止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等“四风”问题抬头。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层层传导压力,夯实主体责任,确保节日风清气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节日不正之风,强化责任、强化监督、强化查处,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对无视中央、省委作风建设要求,无视纪律和规矩,继续顶风违纪的,一律严肃查处,越往后执纪越严。对典型问题要加大通报登报力度,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委、纪委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