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西影路个别超市仍在用“申龙”自动扶梯

04.08.2015  06:42

  7月26日湖北荆州扶梯事故发生后,7月30日西安市质监局通知要求,立即暂停使用全市280部申龙电梯公司生产的自动扶梯。

  8月2日,市民反映称,西影路附近某大型超市内,申龙扶梯仍在运行。当日中午,华商报记者发现该超市多部“申龙”牌自动人行道确实仍在运行,仅一部踏步扶梯、一部自动人行道暂时停用,部分区域的上下机房盖板有缝隙较大或翘角等现象。但在所有扶梯出入口,均有工作人员值守,出入口附近均贴有安全提示。

  为什么这些自动人行道还在运行?该店助理店长王先生起初表示,他们收到的质监部门下发的通知中,只要求与荆州事故梯同型号的自动扶梯暂停运行,并没有要求全部申龙扶梯都暂停运行。但仔细查看质监部门下发给该店的文件,是明确要求暂停使用申龙品牌扶梯的,并未提及具体型号。对此王先生表示,文件要求暂停的是自动扶梯,并不包括自动人行道。

  8月3日,西安市质监局向各分局下发了《关于申龙公司自动扶梯使用有关问题》的有关文件。文件对暂停的申龙公司自动扶梯使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对申龙公司制造的除FML系列外其他型号的自动扶梯,由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和合同维保单位按照总局、省局和市局关于开展自动扶梯安全检查的要求,进行认真排查,确保无安全隐患,并做好书面记录后,可以投入使用。

  二、对申龙公司2008年至2015年制造的所有FML系列型号自动扶梯,由申龙公司按照总局要求,跟踪自动扶梯的运行情况,对检修盖板进行评估分析,制定技术整改方案。由申龙公司在陕办事机构会同使用管理、维保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并经申龙公司书面确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自动扶梯投入使用后,合同维保单位要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使用管理单位要加强设备日常巡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立即停止使用。

  又讯 就湖北荆州申龙扶梯安全事故,省质监局高度重视,对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全隐患排查作出明确要求。据国家质检总局最新通知,要求各级质监部门务必在8月10日前完成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排查工作,从8月3日至8月12日实行日报制度。

编辑:贾艳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