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停单位门口咋被贴了罚单(图)

13.10.2014  04:11

  10月11日中午,司机李师傅反映,他的车停在宝鸡市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局门口被贴了罚单,与他一起被贴罚单的还有其他十几辆车,李先生搞不明白,在自己单位门口停车怎么就违法了呢?

  从李师傅的罚款单上看,上边只注明不按规定停车,但并没有注明违反《交通安全法》第几条。“车一直停在门口,以前没有遭遇过贴罚单的事,况且门口没有停车位,停车也没有占用公共路面,更没有占用人行道、影响行人通行,怎么会被处罚呢?”李先生说。

  当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致电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大队,该大队负责人介绍,根据《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不得在人行道上停放,但按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该单位的门口虽然铺着地砖,但也属于公共区域,并没有划定停车位,在这里停车也属于违法停车。如果该单位确实有停车需要,可向辖区交警大队申请停车位,方便日后停车。

  华商报记者 张莉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