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报新车“生日” 4S店赔6000元代金券

12.11.2014  07:09

  华商报宝鸡讯(记者 周金柱)买车时,4S店销售顾问称车是今年9月份出厂的,消费者回家后发现其实是5月份出厂的。最终,宝鸡这家4S店因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给予顾客6000元代金券作为补偿。

  9月30日,宝鸡市民王先生在宝鸡市陈仓区某汽车4S店购买了一辆越野车。选车时,销售

顾问称该车是9月新车,王先生没多想便买下了。10月1日提车回去后却发现,该车实际是2014年5月27日生产的。随后,王先生与销售顾问电话沟通并录音,电话中对方坚称车是9月份新车。王先生认为该4S店侵犯了自己的知情权,要求退换车辆或经济补偿。与店方协商未果后,向工商部门进行了投诉。12315申诉举报中心受理投诉,工作人员调查后认为,该4S店在履行告知义务时存在瑕疵,没有准确、全面介绍商品信息,忽视了消费者的知情权。11月4日,4S店最终一次性给予王先生6000元代金券作为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