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煌‘十二五’数字看环保”之气水篇
17.12.2015 19:27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蓝天下的古城西安。 本报记者 母家亮摄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强调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作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十二五”时期,我省环保事业通过坚持最严格的标准,实施最严格的措施,执行最严格的监管,实行最严格的问责,治污降霾、渭河治理、污染减排等方面取得新成绩,美丽陕西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进一步增强了发展后劲,为我省“十三五”同步够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个陕西”建设迈上更高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本报记者 陈艳
治污降霾:
关中城市群空气质量改善显著
监测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省11个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二级标准以上比例由2010年的70%上升到2013年的90%(按旧标准),各市优良天数均超过“十二五”目标。关中城市群空气质量改善尤为显著,西安市2014年优良天数达211天(按新标准),同比增长52.9%,重污染天气下降43.3%,PM2.5、PM10年均浓度下降两成以上。今年截至10月底,西安市优良天数已达220天,比去年全年优良天数还多9天。今年1-10月,各市(区)优良天数与上年同期相比,西安增加41天、宝鸡增加43天、咸阳增加40天、铜川增加36天、渭南增加51天、杨凌增加23天、延安增加17天。
数据的变化源于全省上下一系列动真碰硬、掷地有声的举措和机制。
——党政同责、铁腕治霾
全省上下将大气污染治理作为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列为党政“一把手工程”和最大的“民生工程”系统推进。从2014年3月至今,省委常委会先后5次专题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在全国率先出台《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13年11月29日,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我省成为全国第一个出台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的省份,该《条例》在陕西地方立法的过程中也创下了“当年立项、当年审议、当年出台”的纪录。
——权重增加,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
2014年,省委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大幅度提高了生态环保在目标考核中的权重,生态环保分值由12分提升到25分,其中雾霾治理由3分增加到8分,特别增加了雾霾治理超额完成任务加分项目,同时取消了GDP超额完成任务加分项目。
——突出重点,集中治理
在大气治理中,我省紧紧抓住污染的“牛鼻子”,围绕“煤、尘、车”等重点环节,集中力量,攻坚克难。2013年以来省财政安排“以奖代补”资金8.1亿元,拆除燃煤锅炉3713台12435蒸吨,共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27.6万辆。建筑施工全面推行“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6个100%。
——全面推行国V汽柴油
从2014年10月起,我省已全面供应国Ⅴ汽、柴油,较国家油品升级要求提前了三年,陕西成为全国第一个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国Ⅴ汽、柴油的省份。据测算,仅此一项每年减排氮氧化物1.5万吨。
——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014年9月18日,省政府发布关中地区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公告。在国家要求对西安和咸阳两市的火电和钢铁等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基础上,我省将执行范围扩大到整个关中地区。
——出台《关中地区燃烧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
计划用三年时间关中地区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强化预警预报、应急响应及区域联动机制
修订完善《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预测预警,适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出台大气污染重点防治区域联动机制改革方案,以解决关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各自为战”的问题。从今年10月1日起,全面实行环境空气质量预报。自去年3月份以来,全省各地没有出现AQI指数持续超过300的重污染天气。
铁腕治渭:
出陕水质优于国考标准
监测数据显示:渭河2014年底变清并恢复功能,干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平均浓度较2011年分别下降32.9%和45.2%,渭河干流杨凌以上段达到Ⅲ类水质,杨凌以下达到Ⅳ类水质,渭河入黄断面稳定达到Ⅳ类水质,优于国考Ⅴ标准。渭河干流水质综合评价由2011年的重度污染、2013年的中度污染变为2015年第三季度的轻度污染。这是我省实施渭河变清三年行动的可喜成效。
“十一五”期间,我省经过铁腕治理使渭河水质基本消灭了黑臭。进入“十二五”,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出台《渭河污染防治三年变清行动方案》,为治理渭河再次划出路线图,并向全省人民庄严承诺:用三年时间实现渭河水达到功能标准!
伴随着三年行动一系列措施的有效落实,“十二五”成为“母亲河”休养生息的重要时期。
——领导重视,部门责任落实
省委、省政府从2012年开始,每年将渭河水质改善情况纳入省市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三年来,省政府各相关部门积极落实部门职责,发改、财政、住建、农业、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各司其职,抓好治污项目的审批、资金筹措、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进一步强化了环境综合监管,促进了治污责任的落实和任务的完成。
——完善措施,治污项目进展顺利
关中各市党委、政府按年度制订行动计划,签订目标责任书,以建立“河长”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判渭河治污形式、开展“环保世纪行”专项活动等各种措施推进治污工程进度。截至2014年底,列入三年行动方案的225个各类污染治理项目进展良好,累计实施218个,达项目总数的97%。据统计,各市区政府自加压力在三年行动方案之外实施了各类污染治理项目80个。
——严格排放标准,强化执法监管
严格落实《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全力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提标改造,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45座,新增处理能力超过140万吨/日,并对45座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提标改造,基本解决了城市污水直排渭河问题。同时严格环境执法,三年中出动环境执法人员3400人次,检查企业994家,查处违法行为423次,有效减少了违法排污现象。通过对渭河流域干支流排污口进行拉网式排查和全方位整治,有效纠正了非法排污行为。
——抓好目标考核,落实奖惩措施
按年度对沿渭五市一区的渭河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考评,并兑现奖惩。同时持续开展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工作,以经济杠杆倒逼污染防治,三年里省级共收缴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金1.3亿元,各市征收的市县级污染补偿资金总量近7亿元,全部用于渭河污染治理,有效促进了渭河污染治理项目的实施。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17.12.2015 19:27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浐灞分局全体党员赴生态区“红色会客厅”观摩学习
为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环保局厅
未央区召开8月份街道空气质量问题约谈会
9月19日下午,环保局厅
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组织召开入党宣誓暨重温入党誓词大会
2019年9月20日,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