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扩容至内蒙古
导读: 在深圳成为首个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之后,日前内蒙古已正式成为输配电价改革的第二批试点。这意味着,输配电价改革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扩容。
在深圳成为首个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之后,日前内蒙古已正式成为输配电价改革的第二批试点。这意味着,输配电价改革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扩容,总收入监管将成为未来国家对电网企业的主要监管方式。
据获悉,不过不同于外界期盼的电力体制改革的大方案,输配电价改革更侧重于价格机制改革。2014年11月4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在深圳拉开序幕。根据《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深圳输配电价实行事前监管,按成本加收益的管制方式确定。
电网企业的总收入以“准许收入=准许成本准许收益税金”的方式核定。试点推开后,深圳电网企业依靠售电差价获得收益的模式将被打破,转而依靠过网费。
从内蒙当地电力企业了解到,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与大的电改不同,更侧重输配电价的形成和监管方面,当地企业前期已经做了充分准备,反复测算输配电价改革后的诸多后果。
2014年,国家能源局选定内蒙和云南作为电改综合试点地区。至今内蒙古还没有公开的试点方案。
相对于其它地区,内蒙古的电网较为特殊,内蒙古电力公司是全国第三大电网企业,内蒙古全区的电网划分为蒙东、蒙西两个区域,蒙东归国家电网管辖,蒙西由内蒙古电力公司负责。区内电网相比深圳,更为复杂。
内蒙同时是国内电力装机规模最大的省区,电力以外送为主,火电、风电等门类齐全,饱受“弃电”之苦。内蒙面积广,用电种类多,都是需要面对的难题,内蒙的改革方案需要解决多重需求。
此前曾有报道称,输配电价试点和电改将并行,试点将持续扩容。电力宽裕的东北、西南等电力富余地区都有可能成为试点区域。输配电价试点侧重价格形成,以及电网企业的成本核定。
相比较而言,电改方案更加全面宏观,不会涉及这些细节领域。2014年底初步获得批准的新一轮电改方案,综合思路是“放开两头、监管中间”,或者概括成“四放开一独立一加强”。
即输配以外的经营性电价放开、售电业务放开、增量配电业务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供电计划放开,交易相对独立,加强监管。
华北电力大学曾鸣教授接受记者专访时称,电改需要加强系统协调,提高电力系统的效率,并加强监管,都需要在细则中反映,在实施中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