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市场主体存量以本来面目
编者按
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过多,挤占了社会资源,增加了行政成本,导致企业数据失真,不利于政府掌握地方经济实际情况,影响政府客观分析和科学决策。各地要深刻认识做好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制定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实施。要严格依法行政,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清理工作。要注重加强业务培训工作,确保清理工作公平规范开展。要建立有效的宣传工作机制,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引导企业承担责任,强化社会监督。本版今日刊登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海淀分局和河南省漯河市工商局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做法,供各地参考。
北京朝阳:严格规范 依法吊销
随着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入,改革政策红利不断释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情不断高涨,新增市场主体呈井喷式发展。但新的法律法规取消了未检未验吊销营业执照这一类市场主体虚数清理渠道,在不能有效清除市场主体虚数的情况下,极易导致年报基数偏差和数据统计分析失真。为解决这一问题,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手段,积极请示北京市工商局有关处室,深入研究市场主体虚数清理的程序和具体操作流程,协调朝阳区税务部门共享企业纳税数据,全面推进市场主体虚数清理工作。
依法依规,将吊销工作制度化
为确保市场主体虚数清理工作于法有据,朝阳分局对应不同市场主体积极寻找现有法律、法规支持,最终确定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即“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即“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和《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即“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进行市场主体吊销工作。
在明确法律依据的基础上,2015年8月,朝阳分局出台了《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关于加强市场主体退出工作的指导意见》,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以文件的形式下发至分局各单位,将商事制度改革后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吊销工作制度化。
明确吊销主体,降低履职风险
在明确适用法律后,朝阳分局在以往吊销工作经验基础上,确定纳入内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吊销名单的标准,明确了内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同的吊销流程。
加强横向联动,严格筛选拟吊销市场主体名单。在确定内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吊销库时,朝阳分局严格筛选纳入吊销市场主体名单的经营者,首先加强与朝阳区国税局、朝阳区地税局的横向数据联动,通过核对纳税数据,筛选出两部门反馈数据中同时为不正常纳税状态(如非正常户、吊销税务登记证等)的市场主体,再将上述市场主体与未公示2013年度、2014年度两个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数据进行匹配,剔除在北京市工商局注册、注册资本和经营规模较大的市场主体,形成内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吊销库。在确定个体工商户吊销库时,由属地工商所上报日常检查中发现擅自改变登记事项的个体工商户,向其制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对于逾期未改的纳入个体工商户吊销库。
加强工作指导,严格规范吊销流程
此次的市场主体虚数清理工作与商事制度改革前的吊销工作存在较多差异,不论是法律依据,还是工作流程都产生了诸多变化。面临新的监管形势和履职要求,朝阳分局切实加强对基层工商所的工作指导,召开市场主体虚数清理工作专题会议进行专题讲解,确保吊销工作标准、吊销工作流程统一。
相关文书的邮寄送达与公告送达相结合,确保市场主体虚数清理工作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根据内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吊销依据不同,确定了不同的吊销流程:对拟吊销的内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分局通过向企业住所逐户邮寄送达《询问通知书》,要求内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到工商部门就其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接受调查。对拟吊销的个体工商户,由工商所干部对分局企监科下发的未报年报名单内的个体工商户进行实地核查,对未在核准的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并邮寄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对于个体工商户查无下落的,采用公告方式,在全市范围发行的报纸进行公告《责令改正通知书》,知书》公告期满后,在分局公告栏进行《吊销听证告知书》公告送达。采取公告送达和邮寄送达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完善了吊销案件调查取证的证据链,另一方面也节省了人力资源,提高了虚数清理工作的效率。
注重工作细节,全方位做好市场主体虚数清理工作。市场主体虚数清理工作既要从大政方针的高度予以理解,更要扎扎实实做好市场主体吊销的每一环节和细节。朝阳分局将《责令改正通知书》《吊销听证告知书》《吊销处罚决定书》制成模板下发各工商所,文书送达和公告流程由分局统一完成,案件操作流程制成截图文件,确保市场主体虚数清理工作的严谨性和统一性。此外,朝阳分局要求相关科室和各工商所务必对咨询、提出异议及听证申请的企业做好接待工作,同时认真做好其他沟通和联络工作,对提出吊销异议的企业进行妥善处理,目前没有内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要求听证。
2015年8月以来,朝阳分局共对8466户内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4079户个体工商户进行市场主体吊销调查,根据初查结果,对7804户内资企业、477户个人独资企业、3911户个体工商户启动了立案调查程序,通过层层筛选,最终将7127户内资企业、449户个人独资企业及2602户个体工商户依法吊销。
朝阳分局局长王华鑫说,开展市场主体虚数清理,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提高市场主体整体活力的重要工作举措。下一步,朝阳分局将根据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联合发出的《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继续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通过清理工作,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净化市场环境。
□苑 鹏
北京海淀:依法合规 不留隐患
商事制度改革不断催生新企业,但同时有大量企业出于各种原因不再经营,形成事实上的“僵尸企业”、账面虚数。北京市海淀区是经济户口承载大区、活跃区,目前市场主体虚数已达3万多户,严重干扰了政府部门对辖区经济发展的基本判断。尽管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干部对年报宣传、商事制度改革宣传付出了巨大努力,但由于庞大的市场主体虚数,年报率难以提升。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高市场主体存量数据真实、准确程度,2015年下半年,海淀分局出台了《海淀分局清理个体工商户虚数工作意见》《海淀分局清理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等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其他企业虚数工作意见》《海淀分局清理依据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登记的企业虚数工作意见》3个文件,将除合伙企业外经济主体类型的虚数清理措施及路径进行明确并部署贯彻执行。市场主体虚数清理工作于2015年年底全面启动,首批虚数清理将在2016年6月底完成执法程序,涉及4765户个体工商户、1513户公司及分公司、761户一般法人企业。
归纳虚数清理的法律
为全面做好虚数清理工作,海淀分局首先对《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个体工商户条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法》进行全面梳理,将上述法律涉及的清理出口予以分类归纳。
第一类,以“连续六个月未开展经营活动吊销营业执照”为一个虚数清理类别,将依据《公司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登记设立的虚数企业归类,拟定虚数清理工作方案。
第二类,以“擅自改变登记事项,责令限期改正仍未改正情节严重吊销营业执照”作为一个虚数清理类别,将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个体工商户条例》登记设立的虚数企业、个体工商户归类,拟定虚数清理工作方案。
两类别虚数清理方案涵盖了除合伙企业外的所有市场主体类别。
增加证据链条和行政提示
海淀分局以“依法合规、不留隐患”为原则,通过增加证据链条和行政提示环节,避免吊销清户后的争议及诉讼。
在第二类清理中,海淀分局紧扣“责改不改”“情节严重”的法律规定,确定“先责改后吊销”的清理程序。虽然因为等待漫长的责令改正公告期而拉长清户时间跨度,但凸显对“情节严重”法律规定的尊重,最大限度确保虚数清理过程中法理和程序方面不出问题,尽可能避免当事人对吊销处罚的争议和诉讼。
在依据《公司法》登记设立的企业清户中,海淀分局不仅将税务部门提供的连续一年未缴税的“异常”证据列为必须的证据环节,还在正式吊销工作启动前增设“行政提示环节”,向进入拟吊销环节的企业投递《行政提示书》。一方面,将速递公司的“未妥投”结论列为执法部门取证之外的第三方补充证据,增加企业住所失联的证据链条。另一方面,签收《行政提示书》的当事人会通过行政提示书了解工商部门正在调查取证的执法动向,以及了解吊销后企业主要负责人需要承担限制全部登记行为的严重后果。通过增加行政提示环节,将有可能处于歇业状态的当事人请到工商所,向执法人员报告存续情况,避免误吊销情况的发生。
海淀分局采取的虚数清理方式,不为清户压缩过程,也不急功近利自我降低吊销门槛,这种为当事人提供“缓冲期”的做法,不仅是对法律精神的尊重,也是对经营者经营权的保护。
跨部门协同监管
市场主体虚数不仅是工商部门一家面对的问题,其他监管部门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2015年年底,海淀税务部门报告的全区虚数存量为6万左右,工商部门报告的全区虚数存量为3万左右。两个经济主管部门数据不一致,直接影响政府对区域经济形势的预判和对经济发展调控措施的设计和落实。
为盘清市场主体存量,海淀分局与海淀区地税局就部门协同、数据共享进行了座谈和协商,双方同意交换市场主体执照存续信息以及非正常纳税、证件失效等市场主体信息,并将在今后探索更大范围的数据共享、互换机制。
按照约定,2015年11月中旬,海淀区地税局向海淀分局提供了59297户在税务系统被标记“证件失效”、连续一年未缴税市场主体清单。在工商部门的努力下,完成了工商和税务两大数据比对,增加了标记“企业存续状态”“是否年报”“所属工商所”三个筛选项目。统计显示,海淀区地税局向海淀分局提供的连续一年未缴税企业中,有45844户市场主体已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找到了两个部门主体存续量不重合、虚数存量不重合的原因。海淀分局已将筛查结果反馈至税务部门,建议其对已注销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采取后续管理措施。而剩余的处于工商开业和执照到期状态的4454户主体中,有1157户已完成2014年度年报申报,意味着这部分主体是税务部门今后税源建设和税费征管的重点。在税务部门提供的数据中,有2452户依据《公司法》设立企业是工商部门主体清理虚数的重点,纳入海淀分局吊销清户范畴,配合其他证据材料以“连续六个月未开展经营活动”为由,履行吊销清户程序。
海淀分局局长刘树昌说,新的监管形势下,依托部门协同、数据共享、比对分析,可以解决单一监管部门信息模糊、手段不足、措施不力的问题,不仅帮助监管部门查找监管漏洞,还可以提高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水平,最终为区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刘树昌说,下一步,海淀分局将根据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联合发出的《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继续与税务部门合作,做好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清理工作。
□吴玉红
河南漯河:程序合法 证据确凿
河南省漯河市工商局把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作为强化信用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不等不靠,大胆探索,清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主要做法
党组高度重视。今年3月,漯河市工商局就着手开始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派人专程赴吉林省长春市进行学习,多次召开局务办公会听取汇报,研究部署清理工作,并要求信用科、法制科、注册科等相互配合,共同参与,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多方寻求法规依据,要求清理工作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确保此项工作稳妥有效运行。
精心制定方案。3月23日,漯河市工商局印发《关于对多年未年检(年报)企业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方案》,明确将2012年度未年检、2013年度未年报、2014年度未年报的企业作为清理对象。方案还对开展清理工作的任务分工、法律依据、实施步骤、工作方法以及总体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指导清理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创新工作方法。由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漯河市工商局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四项措施开展这项工作。一是网上搜索。漯河市工商局从综合业务系统中排查筛选出全市同时满足2012年度未年检、2013年度未年报、2014年度未年报3个条件的“僵尸企业”共计439户,将名单发放给基层各单位,作为清理对象。二是现场查找。这项工作主要由辖区工商所承担。工商执法人员要与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社区创业中心、消协等第三方相关单位做好沟通,争取在实地核查时予以支持配合。三是部门协查。与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联系查询企业纳税证明,与邮政部门联系寄发核查函,确保清理工作高效完成。四是全程指导。及时通过微信群提醒基层工商部门需要注意的问题,制作相关法律文书模板供各单位参考使用,确保办案质量。
严格执法程序。吊销营业执照是对市场主体最严重的行政处罚措施,再加上清理的对象是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因此,漯河市工商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听证告知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通过《漯河日报》和漯河市工商局门户网站发放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和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做到程序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
完善相关证据。漯河市工商局这次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证据主要是3年未年检(年报)台账、执法人员两次间隔6个月实地核查表、实地拍摄照片、邮局退回的核查函、税务机关的完税证明、综合业务系统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电话录音磁盘等。这些证据能起到相互印证的作用,形成比较完整的证据链。
开展试点工作。在全面推开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的同时,漯河市工商局在所辖源汇分局试点开展对失联个体工商户的清理工作。由于失联个体工商户数量多,他们没有贸然在全市推行,而是先行试点,主要依据《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关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执法程序参照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该项工作进展顺利,2017年将在全市推行。
清理工作成效
目前漯河市的清理工作正在顺利进行,拟对经调查核实的388户企业下发吊销营业执照处罚决定书。个体工商户试点清理工作也在顺利进行,拟对1465户个体工商户下发吊销营业执照处罚决定书。在开展这项工作中,漯河市工商局多次在《漯河日报》发布送达公告,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无论是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还是对地方经济发展,都有很多益处。
可以有效提高企业年报率。只有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吊销,才能从应公示企业中将这些企业排除掉,才能有效提高企业年报率。
有效释放企业名称资源。现在企业预核名称,两个字的已经很难核准,许多受企业青睐的字号被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占用,导致新登记企业申请名称的难度越来越大。
有效提高地方企业整体信誉度。大量企业进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上网公示,不仅给外界留下地方市场主体发展质量不高、活跃度不高的不良印象,而且这些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就像以前的“皮包公司”,偶尔还会出来干骗人的勾当,影响当地企业信誉。
增强警示作用。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不仅会让其法定代表人进入黑名单受到约束和惩戒,还会使其受到其他部门的联合惩戒与约束。此次清理,已迫使40多户企业主动办理注销手续,后续会有更多受到约束和惩戒的企业依法退出市场,达到“良币”驱逐“劣币”的效果。
为政府决策提供更加真实的数据。这些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存在,导致市场主体总量“虚胖”,尽管数据好看,却使政府部门难以掌握市场主体发展的真实情况,对政府决策造成影响。
□王永红
福建莆田:年报姐妹花
“小李、小潘,刚才的局务会上,局长又强调年报的事,我们局企业年报公示率现在是88.33%,我们得加把劲儿了,最后一周时间是关键时刻,局长要求我们把年报工作作为重中之重。”6月24日上午,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工商局登记股的张大姐对小李、小潘说。
小李、小潘是登记股的两名年轻女干部,今年负责年报催报工作,被同事们戏称为“年报姐妹花”。
“好的,没问题。我们现在要怎么做?”小李问。
“之前我们用电话都通知几遍了,我们再去查一下系统,排查下还有哪些企业没有公示,我们再提醒督促一遍。特别是有些企业年报都填写好了,就差最后一步没点击‘提交公示’,如果因此没成功年报,那太可惜了。局长也安排了个私协的老同志帮忙一起通知。”张大姐说。
小潘高兴地说:“太好了!老同志帮忙不但大大减少了我们的工作量,还能发挥莆仙方言的优势,与一些有一定年纪的企业主沟通无障碍,也不用担心听不懂的问题了!”
“是啊!我也不用想着怎么用方言和企业沟通了。”小李笑着说。
“那你们开始吧,通知的时候记着把无法联系的企业标注出来,分流给属地工商所,也省得我们再做无用功拨打这些无法联系的电话。”张大姐说。
“您好,我是秀屿区工商局,请问您是××有限公司的吗?提醒您一下,你们公司的年报还没做,年报公示的截止时间6月30日马上就到了,现在还有最后一个星期时间,请抓紧报一下。”小李曾经学习过播音,声音很有磁性。
“好的,谢谢提醒啊,上次你们通知的时候我比较忙,想着闲了再报,结果给忘了,幸好今天你提醒我,谢谢啊!”对方感激地说。
“您好,我这里是秀屿区工商局,你们公司的年报还没报完,我看到你们公司确实进行了年报填写,但是就差最后一步没有点击‘提交公示’,请进入年报公示系统,点击‘提交公示’,系统显示‘恭喜您已完成2015年度申报’,这样就成功了。如果就差一步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那真是太不应该了!”进入6月以来,小潘每天打电话催促企业年报,声音有些沙哑。
“好的,我马上做,谢谢您的提醒。”对方在电话里说。
“您好,我这里是秀屿区工商局,请问您是上塘珠宝城管委会的李主任吗?是这样的,企业每年1月至6月要进行年报申报,你们园区的企业我们都用短信、电话、QQ群通知过了,目前还有21家没有进行年报。请您帮忙联系一下这些企业抓紧时间进行年报,名单我已发到您的手机上了,如果企业不会做,可以就近到我们局设的工商事务服务站填报,也可以打我们的窗口电话咨询,直接到窗口咨询也行。谢谢您的支持!”小李在给上塘珠宝城管委会的李主任打电话。
“您好,即使公司正在歇业状态,也是要进行年报的,年报是上报上一年度企业的经营状况信息,比如说经营状态勾选‘歇业’,如实填写您的公司的经营状况即可。您不填,主管部门和社会也不知道公司处于什么状况啊,要是逾期未填,进入经营异常名录,给公司信用留下污点就麻烦了。”小潘在给一家企业的老板耐心解释。
“您好,您所问的不年报的后果主要有:一年没有进行年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限制;如果连续3年未进行年报,将进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如果连续两年未进行年报并且也未纳税的,将被吊销营业执照。”小潘对年报制度十分熟悉。
“您好,您问年报能不能乱填?乱填是不行的。没有及时进行年报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年报数据不准确、弄虚作假同样也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请谨慎对待。如果发现年报填写错误,请于6月30日前进入年报公示系统进行修改。”小李在电话里对一家企业的联络员说。
“刚刚有一个人一听到是我们的电话就挂了,说‘工商局是吧?年报是吧?知道了,知道了’就挂了,哎,我们确实也通知了这么多遍,知道怎么还不报呢?我们比企业还着急。还有100多家联系不上的。”小潘有些委屈地对张大姐说。
“来,来,喝口水润润喉咙,电话打了一天,嗓子都哑了。来碗心灵鸡汤吧,革命尚未成功,同志还需继续努力啊,我们不能因为遇到一些小挫折就放弃吧?”张大姐对小潘说。
“我也就是随口一说,一些企业真是让人着急。不过也有很多感谢我们提醒的呀!我们局的年报率在全省前列,也有我们的功劳啊!我们是响当当的年报姐妹花!”小潘边说边和小李相视一笑。
“企业的信用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和未来,也关系辖区经济的发展,我们维护企业信用责无旁贷。”小李说。
□张敏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