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晓龙:国剧“走出去”不能卖“白菜价”
4月4日,《芈月传》正式在台湾开播。这是继《甄嬛传》之后,郑晓龙导演又一部在台湾播出的作品,而它登陆美国市场的步伐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国剧走出去,郑晓龙和他的团队已经找到了一条可行的路径。今天,郑晓龙将应台湾方面邀请率领全体主创赴台宣传。临行前他接受媒体采访,首度总结国剧“出门”的经验教训,并首度回应了对蒋胜男《芈月传》编剧署名之争的看法。一个耐人寻味的细节是,郑晓龙在采访中一方面谈到他认为电视剧最佳的创作方式还是工厂化集体创作,不仅美剧如此,当年他参与《编辑部的故事》等也是如此;但是蒋胜男这件事发生了,郑晓龙有点无奈地说,新剧《三色镯》只能由王小平一人写,连合作者都不敢找了。
希望《芈月传》能在台湾完整播出
北青报:《芈月传》4日在台湾开播,您有什么期待?
郑晓龙:我希望能够在台湾顺利、完整地播出,因为它和《甄嬛传》有一点不一样,有一些家国情怀。另外我对台湾的观众还是充满期待,就像《甄嬛传》,尽管收视热度一样,但台湾观众的评价和大陆观众的评价很不一样,比如大陆很多人把《甄嬛传》看作是职场宝典,但是台湾认为《甄嬛传》是写“爱而不成”产生的悲剧,是对封建社会婚姻制度的批判,是个悲剧。台湾人也是中国人,一部片子两岸有不同看法,我觉得很有意思。
北青报:近年大陆电视剧在台湾越来越受欢迎,相反台湾偶像剧却彻底没落,对此您有何看法?
郑晓龙:台湾偶像剧没落,其实是一个必然的情况。因为台湾偶像剧很少是台湾人自己创作的,也并非来自台湾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大量是来自日本动漫。现在日本动漫被拍光了,它自然就枯竭了。另外大陆观众水平也在提高,不愿意看这种又炒了一遍的回锅肉,台湾偶像剧的市场自然也跟着缩小。
国产剧走出去不能靠白送
北青报:《芈月传》也会像《甄嬛传》一样在美国播出吗?
郑晓龙:《甄嬛传》的美方播出平台Netflix一直在同我们接触。最早想跟我们同步播《芈月传》——不剪总长度,但是每一集长度由中国版的45分钟剪辑成适合美国市场的60分钟,最后因为时间来不及而放弃。接下来,他们会来人跟我们商谈,结果以后会告诉大家。我还是希望原版播。
北青报:把国剧送出“国门”是当下影视公司非常热衷的一件事,但是实际上很多国产优质剧只能卖“白菜价”甚至白送。与这种“贱卖”形成强烈对比的是视频网站纷纷高价哄抢韩剧、美剧。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
郑晓龙:“国剧出洋”这个现象早就有了。所谓“出洋”基本上是东南亚,一些第三世界国家,真正进入西洋的,很少。总体上影视剧的文化出口还是非常稀缺的,特别是现代题材,能在国外产生很大影响的更是很难看到。所以卖“白菜价”就是一个很正常的情况。我们过去有一种认识,作品拿出去,只要能播就行,权当外宣了。其实外宣不能用白送来进行。你白送他东西,他认为这是宣传品,不会认真对待;相反如果通过商品买卖的方式输出,效果会好很多。“白送”的方式非常不好。
当然价格主要取决于对方需要不需要、喜欢不喜欢。比如《甄嬛传》卖的时候没人要,我们只能便宜点,但在台湾播时收视超过了任何一部韩剧,所以这次他们就高价购买《芈月传》。《芈月传》也好、《甄嬛传》也好,对国产电视剧在台湾市场起了很大的提振作用,不少国产剧因此不再卖“白菜价”,甚至可能卖到“黄瓜价”、“猪肉价”。总之,我们不能用白送的方式。
将拍摄首部真正意义上的中美合拍剧《三色镯》
北青报:新剧有何计划?
郑晓龙:5月份到美国去,洽谈跟美国Netflix联合拍摄《三色镯》。它将是第一个真正意义上中美合拍的电视剧,面向东西方的市场。另外,还在筹拍《北京人和纽约客》。
北青报:跟《北京人在纽约》有关系吗?
郑晓龙:有关系。我们有曹桂林写的新小说和原小说的全部版权。主要人物还叫王启明,还叫阿春,还叫郭燕,但还会有好多别的人;既讲国外也讲国内,不像上次只讲国外;从改革开放刚开始王启明出国前讲起,一直讲到2016年;既讲中国人在国外生活,还要写美国人到中国来的生活,互相融合的故事。这是一个现实题材的东西,我觉得很有意思。
首度回应与《芈月传》原著作者的官司
北青报:在近日出炉的第十届作家榜榜单上,蒋胜男凭借小说《芈月传》1350万的版权收入排名第八。从围绕这部电视剧编剧署名之争的口水仗到打官司,有人说这是经过精心策划的一场炒作。您如何看?
郑晓龙:我真觉得这是一场炒作,炒作得还很成功。我在上海宣传《芈月传》开播时就说这是炒作,因为我们都是按照合同操作的,比如该给她什么样的署名,又给她什么样的稿酬,都清清楚楚。那为什么她还在提这事呢?无非是炒作,提高自己知名度。我觉得这个炒作很恶意。为什么我现在才说这个事?因为我要不把这个事说清楚,有很多人会认为蒋胜男是跟我们商量好,用一次精心炒作来提高《芈月传》收视。
北青报:之后选择合作伙伴是不是会更加谨慎?
郑晓龙:对,我们会非常小心。搞创作,找那些有公信力的作家去合作,不找没有道德底线的人。《芈月传》这本小说在宣传时,印有“电视剧《芈月传》同名小说”等字样,甚至带有《甄嬛传》、郑晓龙作品等标语。这些完全没有经过我们的授权,属于侵权。我们会通过法律的手段来把事情弄清楚,并要求对方就对我们的不道德攻击进行道歉、就违法所得作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