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都全面贯彻新《环保法》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16.01.2015  18:06

  近期,环保秦都分局为认真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扎实做好污染防治工作,专门利用一周时间,在辖区内开展“冬防”工作专项检查,并将咸阳市环保局《致全市企业家的一封信》发送到企业手中。

  1月13日,在新《环境保护法》刚刚实施之际,环保秦都分局局长马芳林、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董愿望带领环境监察人员,对辖区华西纸业、咸阳东大洋混凝土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向企业负责人宣讲新《环保法》的规定、标准和要求,重点检查企业排污设施运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在线监控数据传输等情况。要求企业要认真学习领会《新环境保护法》内涵和精神实质,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定,提升污染治理能力,从源头上解决环境污染。马局长组织环境执法人员对辖区沣东办上林桥南渔王村一家前期已经关闭、无任何手续、又准备生产的保温材料厂依法进行了取缔。

  自1月1日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已来,辖区先后有4家无任何手续、生产工艺简陋、属于淘汰落后的保温材料厂、小炼油等“十五小”企业自觉拆除了设备,清理了现场,进行了关闭,彰显了新《环境保护法》的威力。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