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场地资源 降低创业成本

22.04.2015  12:34

陕西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今年2月16日正式实施以来,场地资源得到释放,创业成本得到降低,社会公众投资热情得到激发,有效推动了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创新型企业的发展。为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提高《暂行办法》知晓率,更好发挥其作用,4月14日,省工商局注册分局局长叶弘走进腾讯大秦网直播访谈间,实时解答网友有关《暂行办法》的各类问题。

访谈现场

访谈中,叶弘立足工商职能,结合工商登记业务办理流程,凭借丰厚工作经验,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通过形象举例,活用实际案例和各项数字,深入浅出地向网友全面诠释《办法》及其他方面法律法规。他指出,申请作为《营业执照》住所,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物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申请的住所填写表述要规范,方位准确,地址具体,按照登记的住所可以直接找到,而住所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由申请人来负责,登记机关进行的只是书式审查,在后续监管中一旦发现申请的住所或经营场所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者不合法,申请人将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针对网友关注的住宅能否作为经营场所的问题,叶弘表示,《办法》规定,市场主体从事无实体店铺的网络商品交易服务以及创意、设计、创作及其他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经营活动,可将城乡居(村)民住宅直接申请登记为住所(经营场所)。其他将住宅申请登记为住所(经营场所)的,还应提交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居委会)或物业服务企业出具的同意将该场所用于经营活动的证明文件。他强调,住所的规范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管理问题,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市场主体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擅自变更住所(经营场所)的问题。对于依法应当具备特定条件的住所(经营场所),以及利用非法建筑或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规划、住房建设、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公安、环境保护、安全监管等相关部门实施监管;经营项目涉及许可审批事项的,由负责许可审批的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监管。

叶弘还向网友介绍了工商部门实行宽进严管的政策。他说,本次出台的《暂行办法》,是商事制度改革的一项主要内容,其原则是宽进严管,宽进后主要通过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三个方面进行监管。涉及登记场所与实际使用场所是否相符问题,工商部门主要依靠信用监管。通过发送信函或日常检查及他人举报来实施监管,如发现不符将放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进入异常名录后,须在三年内主动纠正,如在期限内没有纠正,将被放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会受到相应处罚的同时,法定代表人也会受到到一定的限制(三年内不能够再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如纠正后可申请从经营异常名录中移出,工商部门收到申请后,对企业改正情况进行核查,经核实确定后方可移出,并将移出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工商部门将及时向社会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失信企业进入其他领域,如招投标、贷款等都将受到影响或限制进入某些领域,也就是“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一个多小时的访谈,叶弘与网友互动积极,不但解答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还回答了网友有关工商登记注册的其他问题,受到网友高度评价,他们纷纷表示,工商干部业务熟练,解读准确、形象,加深了大家对《办法》的了解。同时,《办法》降低了准入门槛,加强了后续监管,大家创业信心大增,积极性高涨。希望工商部门今后多出好政策,更好服务社会、促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