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养老服务业蓬勃发展
重庆市南岸区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发展,将其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民生实事考核内容,区人大、区政协强力助推,多措并举,加快发展。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公办养老机构6家,民办养老机构21家,农村五保家园22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49个;专兼职人员480余名,养老床位4200余张,提前半年完成工作目标。
出台扶持政策助推发展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先后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目标;《南岸区鼓励扶持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暂行办法》和《南岸区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实施细则》,明确了政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养老事业建立财政投入机制,制定了建设、运营及水、电、气、税费等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南岸区养老机构“公建民营”试行办法》,明确了“公建民营”管理办法;《南岸区民政局关于“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认证、监督管理、医疗与养老权责的界定;《南岸区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试行)》,明确了建设标准,为养老机构提档升级提供了依据。
严格落实老年福利政策
“三无”、五保供养保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100%纳入供养范畴;城市“三无”执行市级统一标准,农村五保按不低于当地农民上年度纯收入的70%予以保障。并按照《南岸区民政局关于规范农村五保对象退出供养的通知》要求,确保供养对象退出后的基本生活。同时,每年投入福彩公益金和救灾救济资金,为全区“三无”人员、五保对象购买衣物、被褥等生活用品,2014年,共投入资金28.85万元。
扶持发展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出台相关文件,加大扶持养老事业发展资金投入。2013年-2015年,该区投入福彩公益金740余万元,用于长生桥、峡口2个镇敬老院和农村幸福院的建设、改造;对符合条件的7家民办养老机构分期给予建设补贴149.9万元,对符合条件的21家民办养老机构给予运营补贴157.07万元。2015年,还对符合条件的4家机构申报市级建设补贴50余万元。对49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给予建设补贴910余万元,运营补贴110余万元。
惠老助老福利政策兑现及时。建立困难空巢老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每年投入资金20余万元,服务老人1.1万人次。自2011年实施惠老补贴以来,已累计发放6500余万元惠及6.5万人次;2015年,发放1504.4万元惠及18424位老人。为250余位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申报养老服务补贴。
实施养老机构规范化整改
按照完善硬件、强化软件、增强功能、提升品质、保障安全的工作要求,实施养老机构规范化整改,改变部分养老机构“低、小、弱”的状况。
2012年以来,督促各养老机构加大投入,完善硬件设施,规范服务管理,实行提档升级,共新增设消防通道17条、消防设施756件、增设电梯1部。督促各住宿制养老机构(包括农村敬老院),统一建立和完善日常管理制度、护理服务标准、食品卫生和消防安全规定。要求各养老机构坚持实行每日安全报告、每月安全检查、每季安全学习培训和相关管理制度。
创新养老服务运营模式
规范“医养结合”运营模式。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在监督管理、区分责任、规范服务等方面先行先试,重点指导3家“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规范建设。
开展敬老院“公建民营”试点。探索养老机构“公建民营”试点,制定下发《关于印发<南岸区养老机构“公建民营”试行办法>的通知》,指导长生桥镇敬老院试点“公建民营”,提升五保供养水平和质量;指导6个街镇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公建民营试点,盘活社区养老服务资源,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广泛开展。
提升养老服务队伍素质
南岸区民政局要求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民政部和重庆市民政局每年组织的养老护理员和管理人员专业培训,该局每年还组织2期养老护理员培训。并支持区养老协会与重庆市职业学院、龙人培训学校等机构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免费提供实训场地,为该区持续提升养老服务队伍素质提供人才支撑。同时,督促指导各养老机构改善服务环境、建立员工薪酬增长机制和落实社会保险,促进全区养老机构服务队伍稳定和服务质量提高。
目前,南岸区养老机构负责人持证上岗率达100%,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