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初显成效
2015年7月,铜川市被确定为全国11个地方级“救急难”综合试点市。对此,铜川市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托底保障作用,目前“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铜川市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铜川市“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救急难”部门职责。成立以市长为组长、24个市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铜川市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救急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目前,领导小组先后召开5次会议,下发15个文件,对民政、住建、人社、教育、卫生部门“救急难”工作职责、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进行了规范,有力推动了“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的开展。
依托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便民服务中心,在全市38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了“救急难”服务窗口。从2015年4月起,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四项民政救助事项纳入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受理,对未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救助窗口的部门单位,由“救急难”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实行分办、转办,确保群众“救助有门、受助及时”。截至2015年12月底,累计受理群众救助事项9715件,已办结6900件,正在办理2815件。
在“救急难”工作中,积极建立多层次的主动发现报告机制,变“被动救助”为“主动救助”。设立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救助热线,建立以村(居)委会干部为主体的“救急难”主动发现报告专职信息员队伍。充分发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及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的作用,建立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常态化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搜集网上求助信息,关注百度贴吧、天涯论坛和微信公众号,及时核查、快速处置反映的各类求助信息。2015年主动发现救助生活无着人员454人次,发现救治危重病人31人次,移送福利机构供养5人次,处置各类网上求助56件。
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在“救急难”工作中的支撑承接作用,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细化救助标准,对群众遭遇的火灾、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突发重特大疾病等急难情形实施临时救助。以市政府名义下发《关于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对司法、公安交警、共青团、妇联、残联、工会等部门单位及社会团体的救助职能进行梳理,拟汇成册,形成以民政救助为主体,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救助相配套的“救急难”工作合力。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慈善协会、企事业单位捐赠资助活动,为困难群众提供生活帮扶、心理疏导、精神慰籍、能力提升等多样性化和个性化服务。2015年,共开展各类捐助21人次已捐款32万元,有效解决了群众的急难问题。
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