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环保局召开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座谈会

26.09.2014  11:42

  2014年9月19日,铜川市环保局组织召开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座谈会,会议由市环保局副局长、支队支队长董永强同志主持。各区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新区经发局、局属有关事业单位和部分违法企业法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组织学习了李孝廉副厅长《在全省环保年中工作会上的专题发言提纲》及新《环保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条款,通报了参会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与会代表就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了发言表态。会上,市环保局周建忠总工就存在问题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对系统内部的监管和服务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一是“未批先建”项目10月底前完善全部手续;硬件不全的“未验先投”项目立即停产整改,其余“未验先投”项目限期于10月底前完成验收。二是要求各有关单位提高认识,明确法律责任,认真落实环保政策。三是环保审批部门对建设项目有关问题要仔细划分、区别对待,对需要帮助、支持的企业,积极协助,做好服务;环境监察部门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所有建设项目进行排查,要主动工作,服务与严格执法并举,按项目规范执法监管记录档案;环境监测部门要主动服务,及时监测,全方位思考问题,切忌拖延、推诿或逃避验收技术把关责任;相关企业要认真对照检查各自存在的问题,以这次会议为契机,依法按程序完善有关环保手续,确保存在问题早日解决。

  最后,董永强局长就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强调了三点:一要认清形势、抓紧落实整改。要求理清思路,在规定的时限内加大投入力度,注意时间节点,积极落实整改。各项目单位,认真研究自身存在的问题,迅速制定整改方案,逐项落实整改任务。二要严格监管,强化执法监管力度。要求各监察部门要依法办事,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格环境执法文书,监管到位。三要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环保氛围。要宣贯新法,普及环保新知识、新政策,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减少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