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积极开展和谐社区建设活动

05.01.2015  02:50

  为不断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推进基层治理法制化,把社会治理的重心落实到城乡社区,倡导和推动社区体制、机制、组织和治理模式的不断完善,发挥社区在服务群众、联系政府的纽带作用,推动社区建设在更高层次、更广范围和更多领域实现创新发展。近年来,铜川市坚持以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抓手,推动社区建设整体上水平。自2005年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来,按照国家、省上有关部署,我市制定方案,不断完善创建标准,在全市掀起了和谐社区创建活动热潮,创建了一批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先后有1个街道、3个社区被命名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3个区、4个街道、17个社区被命名为“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40个社区和30名个人先后被命名为“市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和先进个人。促进社区在改善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等方面发挥重要的基础平台作用,为推动我市社区管理与服务创新及创建文明城市奠定良好基础。

  按照新修订的示范社区评价标准,铜川市继续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全市社区着重从“组织机构、队伍建设、规章制度、阵地设备、工作成效”得到了提升。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在往年表彰的基础上,本着不重复表彰的原则,经社区自查申报,街道(乡镇)和单位推荐,区县打分、评选,市社区办审核、公示,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授予耀州区天宝路街道天宝滩社区等10个社区“铜川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荣誉称号,梁耀红等10名同志“铜川市和谐社区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