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金堆城长安东区工业园新建住宅小区项目环评信息(一次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就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金堆城长安东区工业园新建住宅小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规模
项目名称:金堆城长安东区工业园新建住宅小区项目
建设地点:西安市长安区,神舟一路以西,航天中路以北,飞天路两侧。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9.49Ha,规划总建筑面积50833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00280m2,地下建筑面积108050m2。项目规划总户数3840户,预计入住总人口约12288人。该项目规划建设以住宅楼为主体,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公用设施和商业配套服务,以及辅助工程设施停车场、绿地和道路等。项目容积率为4.22,建筑密度为19.9%,绿地率为36%,总投资15.5亿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长安东街12号
联 系 人:绳 工
电 话:029-8157800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
通讯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15号
联 系 人:韩 工
电 话:029-83281091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与建设项目产业政策相容性分析,开展环境现状调查,并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最终给出环境可行性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目的在于收集、征询项目所在评价区内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问询的方式对本项目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
本公示有效期为刊登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