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多谢法官为我追回执行款”

26.04.2016  18:18
        陕西法院网讯    “法官费了这么大周折帮我追回了救命钱,我必须得感谢你们,谢谢!”4月22日,当事人杜女士一大早就带着两面锦旗来到法院,专程感谢为她讨回12万元工程款的长安法院执行法官。

        事情还要从7年前说起:2009年6月至11月,杜女士先后与被告陕西某实业公司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由被告公司开发的某社区综合楼、化粪池和门面房三个工程。但至2011年7月工程完工,被告公司仅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余下的15.6万元欠款经多次催要无果,杜女士无奈将被告某实业公司诉至长安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工程尾款,并承担诉讼费和律师费。2015年4月21日,长安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某实业公司支付杜女士12万元工程款。但判决生效后,杜女士经多次催要,被告公司依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无奈之下,杜女士于2015年5月再次来到长安区法院,申请对被告某实业公司强制执行。

        在受理该案后,执行法官了解到由于被执行人被告某实业公司长期拖欠工程款,为了不拖欠施工农民工工资,杜女士只能四处凑钱先行垫付了工人工资,以致其经济陷入了困境,生活十分困难,每次到法院情绪都非常激动。但经法官查询,被执行人某实业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公司账户中亦无钱可冻结扣划,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

        为了帮助申请执行人杜女士早日兑现生效判决,法官只能重新寻找案件执行的突破口。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调查,法官发现被执行人某实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区人大代表。对此,长安法院积极寻求区人大常委会的支持和协助,最终,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了生效判决。

        2016年1月28日,随着第二笔6.4万元执行款的到账,被执行人某实业公司拖欠杜女士的12万元工程款全部兑付完毕。这才有了文章开头杜女士为执行法官送锦旗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