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父子公堂争赔款 法官耐心解难题

27.05.2016  10:24
        陕西法院网讯    近日,长安法院引镇法庭接待了一位特殊的诉讼当事人。原告赵永利是一位年逾八旬的老人,口齿不清,双耳已聋,主审田秋玲法官耐心地接待了老人。

        从老人的起诉状中得知,他告的是自己的养子张建设。原来今年三月份,赵永利老人被车撞伤,经双方调解协商,对方车主除支付了医疗费外,还一次性赔偿给老人12000元。老人的养子张建设作为代理人参与了调解并领取了这笔钱,之后却只给了老人3000元,将余款占为己有。老人起诉到长安区法院,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被告张建设返还9000元。被告接到起诉状后也觉得很委屈,为了处理这次交通事故,他多次来回往返于家、医院和交警队,照顾住院的原告,又和对方协商赔偿事宜,耽误了上班不说,现在还被养父诉至公堂,因此他只同意返还部分赔偿款。

        考虑到当事人双方系养父子关系,承办法官并没有直接开庭判决了事,而是对当事人双方耐心劝解,晓之以亲情,告之以法理。赵永利老人由于听力障碍,口齿不清,承办法官就用笔写下对话,一句一句与老人交流。对被告张建设更多地晓以养育恩情。最终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张建设答应返还老人9000元。该案既维系了双方亲情,又帮老人讨回了赔偿款。(双方当事人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