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法官赶集开展宪法宣传

28.11.2014  05:10
        陕西法院网讯    近期,围绕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西安市阎良区法院组织开展了“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11月27日,继前期的宣传活动走进企业、走进机关之后,阎良法院新一轮的宪法宣传活动走进了当地的百强示范镇——关山镇。

        当天适逢关山镇的传统集会,街上人流如织。宣传活动以一场巡回庭审开始,案件双方当事人均系当地村民,被告张振忠购买了原告刘天文开发的一处门面房,因原告部分施工未达到当初的约定,被告于是没有按期支付房款,原告遂诉至法院。庭审在巡回审判车上进行,因涉案门面房就在宣传地点附近,承办人员还至现场进行了堪验,并当场作调解工作。让旁听群众近距离感受了法院案件办理的庭审、堪验、调解等全过程。

        庭审结束后,工作人员摆好咨询台,拉起横幅,现场发放宪法、侵权法等法治宣传资料,并征求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过往群众就遇见的各种法律问题进行咨询,工作人员一一耐心解答。工作人员还向群众们介绍了新设立的国家宪法日,讲解了宪法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提醒老百姓应如何遵守和维护宪法。

        阎良法院院长李社武表示,法院的首要任务是审理好每一起案件,让案件经得起法律的考验、老百姓的考验、时间的考验。同时,更要以案释法,让老百姓在旁听巡回审判中学到法律知识,大力营造全民守法的法治氛围,阎良法院将主动承担起法制宣传的责任,致力于作好接通‘最后一公里’工作,更好的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依法治区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