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防总向延安榆林市防指两次发出防汛预警要求切实做好强降雨过程防汛工作

09.07.2016  09:52
      7月8日11时、21时,省防总先后两次向延安、榆林市防指发出防汛预警通知,要求进一步夯实防汛责任,切实做好强降雨过程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7月7日以来榆林、延安地区大部降雨,8日榆林市多个县区12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据省气象台预报,本次降水过程陕北有1-2个暴雨日,8日晚陕北东北部部分地方大雨(20-30mm),东部局地暴雨(30-40mm);9日白天陕北小到中雨,东部局地大到暴雨(30-40mm)。本次暴雨天气过程持续时间长,小时雨强和累积雨量大,强降水极易引发中小河流、山洪、泥石流、崩塌等灾害,防汛形势处在紧要关头。

      省防总要求各级防指切实落实防汛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制,加强应急值守,加密监测预警,适时启动防汛应急响应。强降雨区市、县(区)、镇、村各级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认真履职尽责,做好河道、水库、淤地坝、旅游景点、城区防涝、危窑房舍的防范工作,特别要加强淤地坝、窑洞危房、煤矿采空区、涉河作业、山洪灾害等防御工作,果断组织危险区人员转移避险,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努力减轻灾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