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五项措施推进省级生态县建设工作

22.07.2015  12:54

      今年以来,陇县围绕生态县建设,采取五项措施,广泛深入地宣传生态环境相关法规,不断提高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市民珍惜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自觉性,树立新的绿色经济观、价值观、资源观。

      一是加强生态县建设的宣传教育。将与生态经济与绿色陇县有关的科学知识和法律常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广泛普及生态知识,提高全民生态意识、环保意识和法制意识,营造有利于生态县建设的文化氛围。

      二是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县建设宣传工作,大力开展生态环境普法教育和环境警示教育,增强公众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让社会各界人士认识到生态建设的重要性,形成广泛关心创建,自觉参与创建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建立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有效机制。扩大公民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四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我们设立投诉中心和举报电话,疏通投诉渠道,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各种违发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是广泛开展以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为主题的绿色单位创建活动,大力弘扬绿色文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最终形成人人关心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为生态县建设做出贡献的良好社会风尚,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