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方志办公室:《陇县志(1990~2010)》通过终审
12月2日,《陇县志(1990~2010)》终审会议在陇州宾馆召开。省志办主任王锦春、巡视员焦博武、副主任史天社、秘书处处长鲁文、县志处处长张世民、出版发行处处长王斌,宝鸡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宏发,陇县县委副书记、县长赵甲宏、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刘方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新汶、副县长赵强、县政协副主席李秉文、县志编纂委员会委员、县志编辑、县档案局及有关方面人员共50余人参加会议,史天社主持。
终审会上,刘方斌致辞,赵强汇报了志书编纂情况。省志办张世民、王斌,特邀审稿咸阳师范学院研究员张沛分别就志书的篇目设置、资料内容、体例进行了评审发言,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会议认为,《陇县志(1990~2010)》政治观点正确,区域特色鲜明,史实记述清楚,语言流畅,体例较规范,较好地反映了陇县的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决定通过终审。
王锦春对陇县修志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做好志书的审查验收和出版的前期准备工作,搞好各方面的联系和协调工作,确保尽早出版。二要精益求精,严格打磨。会后要认真梳理,充分消化,举一反三,高标准、严要求,精心审视志稿的每一个环节,扬长避短,全方位提高志稿的质量,争取冲全国大奖。三要善于创新,拓宽领域。“修志为用,因用而修”,修志的目的,在于发挥其“资治、存史、教化”功能,如将其束之高阁,就失去了志书的作用。希望各级志办要勇于创新,积极扩展地方志工作的新领域,在全社会蔚成“读志”、“传志”、“用志”的良好氛围。
最后,赵甲宏表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支持修志工作,将坚持质量至上,抓好修改完善;加大保障力度,做好志书出版工作;发挥志书效益,服务社会发展;加快进度,力争2015年春季使《陇县志(1990~2010)》出版发行。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