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三无老人”将免费入住公办养老院
04.06.2015 10:34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记者从陕西省物价局了解到,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陕西民办养老机构收费将由市场决定,原则上费用按月收取。而公办养老机构在保基本的基础上可收住其他老年人,对于“三无”老人则实行免费。
为规范陕西养老机构正规运转,陕西省物价局明确了民办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由市场形成。民办营利性养老机构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均由经营者自主确定,政府有关部门不得进行不当干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合理确定,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对非营利机构监管需要,对财务收支状况、收费项目和调价频次进行必要监督。
此外,陕西省物价局还明确陕西养老机构或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企业开展的居家养老服务以及为老年人提供的特需服务,有关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养老机构与入住老年人或其委托人双方协议约定。其他代收代缴费用养老机构应据实收取,不得收取回扣或加收任何费用。
政府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区分服务对象实行不同收费政策。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主要发挥保基本作用,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其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和扶养能力的“三无”老年人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实行免费政策;对其他经济困难的孤寡、失独、高龄老年人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等提供养老服务,其床位费、护理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伙食费等服务收费项目按照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记者:刘彤)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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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2015 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