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税“三统一”规范税务行政审批
16.07.2015 19:49
本文来源: 国家税务局
为提高税务行政审批实施行为的效能,逐步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化和法治化,陕西国税在公布省本级17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基础上,细化内部流程,完善配套措施,以“三统一”规范税务行政审批。
一是统一流程。按照法律规定和总局有关工作要求,规范了税务行政审批内部流转程序。对许可事项,由法规部门受理并进行合法性审核和送达;对审批事项由主办业务部门受理,法规部门把好合法性审核关,主办业务部门送达。统一审批流程使审批过程更加明晰、规范,突出了合法性审核的规制作用。
二是统一文书。对税务行政审批中使用的文书作出明确规定,根据审批结果出具《准予行政审批决定书》和《不予行政审批决定书》。税务行政审批统一使用文书使审批结果有了规范的书面载体,突出了形式要件的规范性作用。
三是统一编号。结合工作实际,对不同的审批文书分类设定文书字号,审批事项在内部流转结束后,根据适用文书种类统一进行编号。对审批文书统一编号使具体行政审批行为分类归集存档,突出了工作机制的长效监督制约作用。
本文来源: 国家税务局
16.07.2015 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