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基层法院人民陪审增加到5853人 分布广泛结构合理
陕西传媒网讯(记者 耿薇)3月25日,正在召开的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全省法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情况的报告。记者获悉,截至2014年底,陕西省109个基层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增加到5853名,与基层法官的比例达1.2:1,初步建立了一支符合任职资格条件,职业分布广泛,结构比较合理,与审判工作实际相适应的人民陪审员队伍。
人民陪审员被视为“不穿法袍的法官”。全省法院利用人民陪审员紧密联系群众、了解社情民意、掌握专业知识、当事人在感情上比较认同、易于接受其劝导和解释等优势,引导鼓励其积极履职,参与庭审合议、诉前调节、诉中调节、公开听证、案件评查、信访接待等环节,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报告透露,2010年以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248107件,比五年前增长了112%,参审案件中调解结案的达60.47%,同比前五年调解率提高了13个百分点,服判息诉率达90%以上,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稳定。与此同时,法官的司法行为和法院的裁判过程直接接受人民陪审员监督,审判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据悉,为保证陪审员工作需要,一些基层法院为其设立了专门办公、休息场所,配备了电脑、文印设备,赠阅专业报刊资料。目前,31个基层法院的人民陪审员经费已由当地财政解决。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加强和改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指明了新的方向。我省人民陪审员制度还存在着人员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陪审补贴标准偏低、经费保障不足等问题,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报告透露,今年,省法院将组织中级、基层法院对全省人民陪审员进行一轮集中培训,确保新任的人民陪审员上岗后顺利履行职责。同时,还将探索建立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的工作机制,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权利的有效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