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修订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
下月起,陕西省15家市(县)级政府门户网站、46家省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门户网站及51家纳入普查范围的政府部门主办主管网站将迎来集中评估。昨日,陕西省政府网站公布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通知,对评估对象分类、指标设置和评估方法等做出修订,很多条款对质量提出更高要求。
“三公”经费未细化说明信息扣分
此次涉及主动公开信息财政预决算、“三公”支出项目,老版本只是笼统做了名词解释,列举总体分值,而完善后的新版本,针对三种情况分别列举了扣分细则。
凡未公开上级下达的本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任务和分解落实情况,每发现缺少1类扣0.5分;未公开2014年财政决算、2015年预算、“三公”经费,每发现缺少1类扣1分;预决算未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三公”经费未细化说明信息及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每发现1类扣1分;未及时公开本单位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扣2分,每发现缺少1项事项扣2分。
搜索结果
未突出关键词扣分
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也有更高要求。其中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未采用图文并茂、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展现的,扣1分。信息公开目录如有链接内容,存在栏目空白、更新不及时、内容不准确和链接不可用等情况,每发现1处扣5分。网站可用性指标中,搜索结果未按照时间/相关度排序,未实现关键词突显,扣1分。
在线申报或查询
系统不能访问扣分
网上服务项目中,要求整理本单位面向社会的服务及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指南要素必须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法定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十项,如果有缺失的,每发现1类都将被扣2分,而网站体现的在线申报或查询系统,不能访问的,每发现1个扣3分。
对于政务咨询类栏目,要求对公众咨询投诉的问题未准确、高质量答复的,每发现1次扣1分;未对栏目问题答复情况设置满意度评价功能的,或设置的满意度评价功能不可用,扣1分。另外,即便设有满意度评价功能,但没有对满意度评价统计信息进行公开的,同样要扣0.5分。 (记者 赵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