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将得到1000万元专项扶贫资金

06.07.2016  13:44

7月5日,陕西省司法厅发布,陕西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阶段性成果。

陕西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田萍介绍:近两年来,陕西省开展贫困地区法律扶贫、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展情况。

2014年,陕西省全面启动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016年底,将基本建成覆盖全省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目前,已初步建立了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联动运行机制。

截至2016年5月,陕西省共建成82个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占应建立的70%;建成1119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占应建立的84%;建成17449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占应建立的78%,今年年底将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覆盖全省的建设目标。

通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机整合了司法行政的律师公证、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社区矫正等职能,实现了由分散提供法律服务向集中、一站式提供法律服务的转变,由提供单一的法律服务向提供综合性、多功能法律服务的转变。

西安市主动创新,面向社会招聘高素质的法律专业人才,鼓励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在职或退休人员、专家学者、大专院校师生等社会人士投身公益性法律服务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为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配备法律顾问,充实法律服务队伍。

陕西省“12348”法律援助专线将逐步整合优化为公共法律服务专线,除咨询申请法律援助外,扩充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社区矫正等咨询服务功能,派驻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专人值守,为贫困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咨询服务。

2016年,陕西省将实现贫困县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2017年,在城市实现“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2018年,全面实现镇街、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据悉,今年,陕西省财政厅、省司法厅计划投入法律扶贫专项资金1000万元,对省级示范点和贫困地区实行以奖代补,为这项工作提供经费保障。(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