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安厅聘请首届法律顾问
中新网陕西新闻3月13日电(记者 田进)13日,陕西省公安厅举行首届法律顾问聘任仪式,聘请包括4名高校法律专家、律师在内的共9名法律顾问,为陕西省公安厅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公安提供法律支持,陕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杜航伟出席仪式并讲话。
陕西省公安厅党委日前专门制订了《陕西省公安厅法律顾问规则》,决定组建陕西省公安厅法律顾问组。首届法律顾问包括4名高校法律专家、律师和5名厅内法律专家。此次聘请的首届法律顾问将坚持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事中法律控制、事后法律补救的原则,忠于事实和法律,为公安厅的重大决策和重大疑难案件的研究讨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近年来,陕西省公安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一目标,全面加强执法教育培训,严格规范执法监督管理,狠抓执法责任落实,强力推进执法设施改善,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走在了全国前列。今年初,陕西省公安厅以综合打分排名第一的成绩,被陕西省政府命名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杜航伟在讲话中指出,希望各位法律顾问立足全省公安大局,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为公安执法建言献策,发挥好“助推器”、“稳定剂”和“后援团”作用,多提前瞻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协助公安机关有效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同时,他还要求公安厅党委和厅机关各警种,要提高认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来执法办事,深刻认识到法律顾问对推动法治公安建设的重大作用,善用、用好法律顾问队伍。要搭建平台,为法律顾问履职做好保障,加强与法律顾问的沟通联系,为法律顾问了解、参与公安工作搭建平台、拓宽渠道,确保法律顾问按照工作规则和工作计划开展活动。要主动作为,与法律顾问形成优势互补,探索出更适合该省法治公安建设的路子与方法,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安执法水平、提升公安执法公信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