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报:陕西省地下水监测工程建设正式启动

16.09.2015  09:41
              6月8日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正式启动后,为地下水事业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陕西省作为第一批建设实施省份,各项工作相继展开,进入全面建设阶段。

  根据国家发改委批复,陕西省总的建设规模是建设2个省级监测中心,新、改建地下水监测站共918处,概算总投资0.99亿元。其中水利部门建设规模是建设省级地下水监测中心1处,地市级分中心11个,新、改建地下水监测站558处,全部配套自动监测设备。批复概算总投资0.7亿元。

  作为实施单位的陕西省地下水管理监测局立即组织各市县核查、踏勘、测量陕西省国家地下水监测站网信息,收集水文地质、经济社会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基础资料,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整理汇总、分析论证和技术咨询,按照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初步设计大纲和有关技术标准,积极开展初步设计工作。2015年6月陕西省初设报告顺利通过审查。随着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和初步设计分省报告的批复,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项目建设正式启动,进入全面建设阶段。

  根据整体目标,结合全省实际,陕西省地下水管理监测局对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实施进行了安排。工程建设工期为3年,分年度实施。2015年,计划完成咸阳市、杨凌区60%的监测站建设,新、改建监测站60个。2016年,计划完成咸阳市剩余建设任务(含杨凌区),完成西安、宝鸡、渭南(含韩城市)、榆林四市60%的站点建设任务,完成铜川市全部站点建设,共265个监测站点;开展省级信息中心和7个地市级分中心建设,启动关中平原地下水资源模型典型区建设。2017年,计划完成西安、宝鸡、渭南(韩城市)、榆林市剩余40%建设任务,完成汉中、安康、商洛、延安市全部站点建设,共233个监测站;完成4个地市级分中心建设,完成关中平原地下水资源模型典型区建设。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开展高程引测并投入试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