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校合作协议签署仪式在银川举行
2015年12月16日,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校合作协议签署仪式在银川市举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厅长郭虎,宁夏回族自治区巡视员冀永强,陕西省教育厅副巡视员高晶华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
签约仪式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与宁夏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与北方民族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与宁夏师范学院,西安交通大学、陕西中医药大学与宁夏医科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与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负责同志分别签署了对口合作协议。
高晶华指出,陕宁两省教育领域有着良好的交流合作基础,两省11所高校正式签订合作协议,是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陕西省人民政府合作框架协议》的重要举措,标志着陕宁高等教育战略合作进入实质阶段。他强调,当下正是“十二五”“十三五”之交,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了未来5年的高等教育改革蓝图,国务院关于建设“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的意见、关于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见,以及教育部高职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等系列文件,明确了未来5年高等教育工作重点,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正进入“深水区”。在新的背景下,两省高等教育合作十分必要,空间广阔。他希望,签约高校要充分认识到合作发展的重要意义,全面履行协议,创造性落实协议,打破壁垒,敞开胸怀,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文化传承创新、教师队伍、信息化等方面深度合作,共同增强核心竞争力,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龚雪飞,陕西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范永斌及陕西、宁夏相关高校负责同志参加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后,陕西各高校负责同志分别到对口高校就落实合作协议进行了进一步磋商。
2015年8月,陕西省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在西安签署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陕西省人民政府合作框架协议》,陕西省委书记赵正永、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李建华出席签约仪式,陕西省省长娄勤俭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主席刘慧分别代表陕西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签署协议。合作框架协议明确将积极拓展教育领域合作,建立两省区高等教育互访机制列为重要内容。陕西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合作框架协议落实工作,11月印发了《关于做好与宁夏有关高校对口合作工作的通知》,指导陕西省6所高校与宁夏5所高校主动沟通,协商制定了双方合作协议,着力推动陕宁高等教育领域合作取得实效。(衡旭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