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举行《陕西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办法》新闻发布会

29.04.2015  13:38

陕西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5年3月18日由娄勤俭省长签署省政府第181号令发布,  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广泛宣传、全面贯彻这部规章,4月28日下午,省政府法制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在西安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岳喜栋介绍了《办法》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张阳就贯彻落实《办法》进行了安排部署。

办法》是全国范围内的第一部省政府规章,标志着我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事业发展纳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对于保障建设科技成果推广和应用,规范和促进建设科技成果推广服务于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办法》共三十条,对建设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的原则、内容、程序、推广应用主要方式、保障措施、违法责任追究等内容作了详细规定,主要体现以下四个特点:一是明确了建设科技成果推广应当遵循“三结合”的原则,即市场主导与政府扶持结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结合、自愿选择与强制推广结合,特别强调政府做好建设科技成果应用的服务职能和市场主体对技术的选择权。二是把对节能减排、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有重大作用的建设科技成果列为强制推广范畴。三是强调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及各类专项试点示范优质工程,要发挥好新技术的示范引领作用。四是传递了规范建设科技成果应用市场秩序的明确信息,提出加强企业诚信管理这一重要内容。

人民日报陕西分社、新华社陕西分社、陕西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华商报、西安晚报等10多家省内媒体参加了本次新闻发布会。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陕西省抗震救灾协会等10多家行业组织;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北综合勘察设计院等单位和陕西省城乡建设综合开发公司、西安北斗星数码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应邀参加发布会。(综合协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