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须知

12.03.2015  12:49
 

一、注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申请采购代理机构注册流程

1.登陆“陕西省政府采购网”进入代理机构登记系统;

2.在“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中选择“注册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一栏进入“陕西省分网”;

3.仔细阅读代理机构注册协议,按照流程示意图填报申请材料;

4.登记申报后进入初审环节;

5.及时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信息,按照通知时间携带原件材料进行复核;

6.复审合格后公布名单。

三、代理机构在初审后,请携带以下材料进行复核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表(见附件);

2.原件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社会保险登记证;

5)专职人员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6)专职人员的政府采购培训证书或证明;

7 )固定营业场所证明(系统升级后,在网上补报)

8)其他相关材料。

四、注册代理机构承担以下义务

1.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共同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2.依法、诚信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积极参与政府采购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3.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和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各项承诺,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

4.对在政府采购过程中获取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5.全面、真实地登记代理机构相关信息;及时调整变更信息,并按规定报送审查机构审查;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其他事项:

经审核通过被公布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的代理机构,其注册资格全国有效,参加全国政府采购活动,无需要再注册登记。

 

 

2015年3月10日

附件【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