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各有关高等学校:
陕西省教育厅2015年科学研究项目计划已确定,其中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经专家评审、学校推荐、厅备案立项;服务地方专项(即原产业化培育项目)计划项目经组织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确定立项。本计划包括三类项目计划:专项科研计划项目、重点科研计划项目、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共资助科学研究项目1315项,资助经费2249万元。现将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专项科学研究项目共立项资助1058项(包括非教育厅财政预算拨款单位项目194项),教育厅资助经费1362万元,其中,资助人文社会科学类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经费369万元;资助自然科学类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经费993万元。
二、重点科研计划项目共立项资助222项,教育厅资助经费430万元,其中,省教育厅资助重点实验室项目126项,厅拨经费246万元。资助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项目96项,厅拨经费184万元。此类项目由于财政资金安排变动,经研究,对西安辖区高校原来申报的自然科学类项目只立项,不再资助经费,仅对重点实验室已有项目验收通过的单位,每项给予资助资金1万元。其余资金由学校配套安排。人文社会科学类每个项目教育厅安排2万元。
三、服务地方专项计划资助经费457万元,其中,2015年服务地方专项计划立项资助35项,资助经费336万元,2014年服务地方专项计划续拨经费121万元。
四、以上计划项目资助经费,属教育厅财政预算单位已由我厅纳入2015年预算统一划拨各高校(见陕教财〔2015〕64 号“高校科技创新服务综合奖补”类);非教育厅财政预算拨款单位项目(见附件1专项项目二)经费,由学校统筹解决安排。各高校应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对自筹经费部分各高校要采取切实措施,保证落实到位。
五、各高校根据本计划通知项目负责人,尽快启动研究工作,项目研究内容以申请书为准执行。本计划项目严格遵照《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陕教科〔2010〕14号文件)管理,各高校要加强对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按照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的检查、监督、结题工作,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和完成。
六、本计划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2015年专项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重点科研计划项目,省教育厅不再签订责任书,由学校自行签订;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负责人须与省教育厅签订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组织实施和验收的依据。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合同书按省教育厅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用A4纸印刷,一式4份。
2015年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的项目名称、承担人个人基本信息已由学校通过科研管理网络系统上传省教育厅,不可更改,若发现有不实之处,即撤销立项。
联系人:杨晓研 联系电话:029—88668819
附件:1. 陕西省教育厅2015年科学研究计划一览表(专项项目).rar
2. 陕西省教育厅2015年重点科学研究计划一览表.rar
3. 陕西省教育厅2015年服务地方科学研究计划一览表.rar
陕西省教育厅
2015年8月13日
关于下达2015年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计划的通知 -
西安11:58 21.08.2015 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