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检察院开展民事行政检察专题宣传活动
编者按: 民事行政检察是检察机关的一项工作职能。人民检察院通过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近年来,陕西省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拓宽监督领域,创新监督机制,较好地发挥了民事行政法律监督职能。为了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动工作全面深入发展,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专项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陕西省检察院结合全省工作实际,将对民行检察工作做一次全方位的宣传,以达到宣传职能,联系群众,畅通申诉,促进工作的目的。
民行检察职能介绍之一: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职能介绍
民行检察职能介绍之二:检察机关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的程序
民行检察职能介绍之三:对民事执行活动进行监督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
民行检察职能介绍之四:积极探索开展督促起诉工作 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
民行检察职能介绍之五:检察建议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经验做法之一:宝鸡市检察机关努力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经验做法之二:三原县检察院多方位采取有力措施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引向深入
经验做法之三:略阳县检察院强化民事行政检察职能 多途径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基层风采之二:礼泉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积极参与和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基层风采之三: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强化五项措施抓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基层风采之四:西安市莲湖区检察院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
基层风采之五:富平县检察院念好“六字经”促进民行检察工作新发展
基层采风之七:宝鸡市渭滨区检、法两院建立民行检察工作协作机制
(作者:陕西省检察院 彭艳妮 刘杰 编辑:刘剑平)